天津养老保险查询系统 天津养老保险( 二 )


1、如果大家是想要尽快的拿回本钱,就可以选择较低的档次来进行缴纳 。这样需要缴纳的保费比较少,退休之后回本的速度也比较快,但是拿到手的养老金是比较少的 。
2、但如果大家想要在退休之后拿到更多的钱,则可以选择较高的档次来进行缴纳,这样比较划算 。虽然缴纳的档次越高,需要缴纳的保费越多,但是在退休之后,拿到手的养老金也是越多的 。
天津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天津市度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费基数的最低和最高标准分别为2530元和12780元 。
先行参加养老、医疗和工伤保险的农籍职工,缴纳养老、医疗和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的最低标准为1704元 。
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为5714元 。按照5714元缴费确有困难的,可在5714元与2630元之间选择确定缴费基数 。
【天津养老保险查询系统天津养老保险】个人缴纳养老保险时需要注意的是,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在重新就业前,可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继续缴费,其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 。通过多种方式实现就业后,一定要及时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继续参保缴费,以免缴费中断影响将来的养老保险待遇 。市社保中心在各区县分中心设有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服务窗口,专门办理下岗失业人员、非正规就业人员等接续养老保险关系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
天津养老保险转移规则 天津养老保险转移规则是什么?
企业参保人员转移
由外地转入天津,并在天津参加养老保险或者由天津转到外地,外地社保机构同意接受 。
个人参保办理转移
1.转往单位就业涉及重复缴费的个体参保人员已被单位录用并到劳动部门办理录用备案手续,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与用人单位将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产生重复
2.转往单位就业不涉及重复缴费个体参保人员已被单位录用并签订劳动合同,单位自个人缴费截止时间后续缴社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