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22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新《安全生产法》( 二 )


6、危险品水路运输途中安全措施
(1)船舶进出内河港口,应将危化品的名称、危险特性、及进出港时间等事项,事先报告海事管理机构 。
(2)内河港口:
a:危化品装卸、过驳作业 时
b:报告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内容包括危险化学品的名称、特性、时间、地点等
c:通报海事管理机构
(3)内河航运:
a:通过建筑物时
b:申报交通运输管理部门
九、应急预案
(1)政府预案
a:制定部门:县级安监会同其他部门
b:批准部门:本级人民政府
(2)企业预案
a:制定单位:危化品企业
b:相关配备:救援人员及器材设备、组织演练
c:备案部门: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十、危险化学品监管分工(许可)表

监管环节
许可证
监管部门
审批时间
生产
央企
安全生产许可证
国家监督
45日
非央企
省级监督
使用
安全使用许可证
市级安监
(使用量达到规定数量)
经营

剧毒、易制爆危化品
经营许可证
市级安监
30日
一般
带储存
市级安监
不带储存
县级安监
购买(剧毒、易制爆)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22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新《安全生产法》】购买许可证
县级公安
3日
运输
剧毒化学品
道路通行证(始发或运达地)
县级公安
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