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财务制度管理制度范本 幼儿园财务制度( 三 )


扩展资料:
民办幼儿园财务管理的相关要求规定:
1、民办幼儿园应当按规定的项目和用途使用政府资助的实物资产和专项资金,设立专门的科目和报表进行核算,确保实物资产的安全完整和资助经费的专款专用,并且在每年度末向专项资金的提供者报告资金使用情况 。
2、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截留、挤占、挪用,不得用于支付各种罚款、捐款、赞助,不得用于支付举办者回报、投资以及清偿债务等 。
3、民办幼儿园应当严格执行政府收费管理的有关规定,按照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期间确认收入 。其中,在同一会计年度内开始并完成的服务,应当在完成服务时确认收入 。如果服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年度,可以按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 。
参考资料来源:深圳政府在线-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民办幼儿园财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