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官场的送礼惯例:林则徐也收受贿赂(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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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集馨的宦游人生后期,由于遭受弹劾,数度被革职,又起复,几经宦海沉浮,见惯官场险恶,萌生退意,加之权力值下降,收入减少,因此对于官场应酬、联络人情的慷慨程度已大不如前 。尽管如此,他任甘肃布政使时,给地方实权派、按察使明绪张罗的母丧奠银达一万两之多;在任福建布政使时,送给总督与巡抚的寿节礼金及门包,也有八百余两银 。
张集馨三十七岁出任知府,六十六岁请假回京,宦游三十年,扣除中间被参革职和丁忧离任的十年,主政一方的时间达二十年之久,所送出的各种“敬”究竟有多少呢?我估算了一下,张氏有记录在案的,按记录的数目计,没有记录的三节两寿礼金,按较低标准的每年一千两算,合计起来,二十年来,张集馨至少送出了十万两银的规礼 。应当说,这个估算是非常保守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