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工作的通知( 四 )


(八)体育类考生
我省体育类院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在考生文化课成绩、术科成绩双上线的基础上,按“文化课成绩×40%+术科成绩×2.5×60%”合成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投档 。体育类考生要处理好跨类兼报的问题,不能在同一批次内既报体育类院校专业组志愿又报普通类院校专业组志愿 。
(九)报考空军、海军招飞院校、军检、公安院校的考生
1.报考空军、海军招飞、军检、公安院校的考生,须在第一时段内填报 。同时需在第二时段填报其他所有各批次院校志愿 。
2.报考空军、海军招飞院校、军检、公安院校等需政审、体检、面试院校专业组志愿的考生,请在填报志愿前认真阅读有关附件,也可直接向招生院校电话咨询或登录院校网站查询 。
(十)报考少数民族班的考生
符合《广东省民族宗教委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收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考生工作的通知》(粤民宗规〔2020〕1号)规定的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招收少数民族班院校时,须在本科录取批次普通类本科院校栏目中填报相关院校专业组志愿 。
(十一)报考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的考生
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应在本科录取批次普通类本科院校栏目中填报 。
(十二)报考地方专项计划的考生
符合广东省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专项计划(下称地方专项计划)资格的考生,如成绩达到地方专项计划录取最低分数线的,可在本科录取批次中普通类本科院校栏目中填报志愿 。未经地级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考试院)审核认定资格且公示的考生,或经省招生办公室复查不具备报考资格的考生,所填报的“地方专项计划”志愿无效 。地方专项计划考生录取与普通本科院校录取同步进行 。
(十三)报考教师专项计划、卫生专项计划的考生
高考成绩分别达到本科“教师专项计划”或本、专科“农村卫生专项计划”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可在相应批次的教师专项计划、卫生专项计划栏中填报相应院校志愿 。被录取考生须按要求签订培养协议 。
(十四)报考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的考生
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在内地招生,参加内地高校统一录取,安排在提前录取批次非军检院校中填报志愿 。请考生注意这两所高校录取时均按高考统一考试成绩(不含加分)投档 。
(十五)报考香港地区高校单独招生的考生
根据教育部规定,报考香港地区有关高校并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内地高校统一录取,省招生办公室不再向其他高校投放已被香港地区高校录取的考生档案 。
(十六)征集志愿录取
录取期间,高校如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由省招生办公室公布征集志愿资格线,面向符合条件但未被录取的当批次征集志愿资格线上的考生征集志愿,进行二次录取 。未被录取的考生要密切关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征集志愿院校及缺额计划数、报考条件等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上网填报征集志愿 。各批次征集志愿时,考生可根据征集志愿填报条件及资格分数线,填报相应的征集志愿院校专业组及专业 。
五、组织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以及各中学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好组织考生填报志愿工作的主体责任 。要把国家对高校学生的资助政策传达到每一个考生 。各市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志愿填报工作的组织领导,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前提下,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协调、指导辖区内各县(市、区)开展志愿填报工作,及时发放各类招生专业目录,及时公布增补或更正的招生专业目录信息 。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要通过各种方式及时公布增补或更正的招生专业目录信息,并为不具备上网条件的考生提供设备、网络填报志愿,及时了解各中学(报名点)志愿填报进度、整理汇总遗留问题报地级市招生考试机构处理 。各中学要认真组织考生做好志愿填报系统绑定手机号码的工作,在规定的时段内,按时段分别通知考生网上填报志愿,并帮助考生解决志愿填报中的困难,特别是在志愿填报截止前督促考生及时进行网上志愿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