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如何鉴定亲子:中国古代亲子鉴定的四大手段( 二 )


手段叁“合血法”—从血液的凝合程度鉴定血缘关系
在古代进行亲子鉴定的手段中,有的显得更为神奇 。清纪晓岚《阅微草堂笔记·槐西杂志一》里所记的一则亲子鉴定案,便很有“故事性” 。山西有个商人外出做生意,家产托弟弟照管 。外出期间,他娶了个媳妇,生了一个儿子 。十多年后,媳妇病故,商人遂带着儿子回到老家 。商人的弟弟怕哥哥索讨家产,谎称这孩子是哥哥抱养的,不能继承父亲的家产 。主审的县令遂在审理现场作亲子鉴定:将商人和他儿子的血,同时滴入清水中,父子俩的血很快凝合到了一起 。县令鉴定结论很快出来:商人之子系其亲生子 。
商人的弟弟不相信“滴血”这一套 。回家后亲自试验,将自己和儿子的血滴入水中,却不相凝合 。这一来,商人的弟弟找到了反驳的理由,诉称县令所用亲子鉴定手段没道理,结论不足为凭 。接下来更戏剧化了 。乡人听说弟弟父子的血不凝合,便在背后议论儿子非其亲生,是其老婆与某人私通所孕 。商人的弟弟见外面传得有鼻子有眼,遂起了疑心,追查起老婆和奸夫,结果真的查出了老婆让自己戴绿帽子的事实 。
县令所用的亲子鉴定手段,在古代叫“合血法” 。在亲情、常理均无法判决的情况下,便会“合血” 。合血法又叫“滴血法”,俗称“滴血亲” 。其原理是:如果两人有血缘关系,将手同时刺破,血滴入清水中,血即合一,否则不合 。合血法最晚在东汉时即已在司法和民间亲子鉴定中使用 。现代已发现,人类血型分A、B、AB、O等类型,利用血型确实可以部分实现亲子鉴定,可以说合血法是中国古代的“DNA鉴定技术”,尽管有些“原始”,但比欧美要早得多 。不过,合血法也非完全科学 。事实上,任何人的血滴到一起,不久即凝合为一 。其实,古人也已认识这一问题,清黄六鸿在康熙三十三年编著的《福惠全书》中即称:“滴血之事,未可尽信” 。纪晓岚记述此故事时亦称“官故愦愦”,直指其昏庸糊涂 。
手段肆“滴骨法”—观察骨头沁血情况寻亲
上述三种亲子鉴定手段,基本上是在活人之间进行的 。如果一方已死亡,如何做亲子鉴定?三国时期的史学家谢承在其所撰的《会稽先贤传》中记载了这么一个故事:一名叫陈业的人,哥哥渡海死了,陈业前去认尸 。但一起死的有五六十人,尸体腐烂不堪,从外貌、体态上已无法辨认 。陈业于是割臂流血,洒于骨上,观察其反应 。其中有一具尸骨,在陈业的血滴上后,很快沁入骨内,其余皆流出 。陈业据此认定,这具尸骸就是他哥哥的 。
南朝时,这种靠观察骨头吸收血液情况作亲子鉴定的方法已很流行,最著名的一起是“豫章王萧综认爹”案 。据《梁书·豫章王萧综传》记载,南朝齐东昏侯萧宝卷的妃子吴淑媛十分美貌,齐朝灭亡后,梁武帝萧衍占她为己有,收入后宫 。吴淑媛七个月生下了儿子,名唤萧综,宫内议论这孩子的亲生父亲不是萧衍,而是萧宝卷 。萧综长大后也怀疑自己的真实身世,相信民间所谓“以生者血沥死者骨渗,即为父子”的说法,偷偷挖开东昏侯的坟墓,扒出骸骨,将自己的血滴到骨头上,血很快沁入骨中 。
为确证民间亲情秘法的可靠性,萧综用自己刚出生不久的次子做试验,把孩子悄悄弄死后,派人埋葬起来,之后再派人挖出孩子骨头来,将自己的血滴入头骨,果然仍能沁入 。至此萧综确认生父是萧宝卷 。“滴骨法”俗称“滴骨亲”,在古代司法名著《洗冤录》中有详细的介绍,并作为一种“科学手段”,写进古代法医工作手册:“谓如某甲是父或母,有骸骨在,某乙来认亲生男或女,何以验之?试令某乙就身刺一两点血,滴骸骨上,是亲生则血沁入骨内,否则不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