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区域精装修 公共部位精装修范围( 三 )


3.5. 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应是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6.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 0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3.7.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 0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3.8.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3.9. 其他资格要求: ①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一家工程总承包单位+一家主体工程分包单位(如有)”模式;如主体工程进行分包,主体分包单位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只能作为一家投标人的分包单位 。②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PC)厂商作为联合体参与投标,但混凝土预制构件(PC)厂商需满足以下要求:混凝土预制构件厂商若为投标人自有的,投标人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和混凝土预制构件(PC)生产厂商的工商部门出具的能体现股东的企业登记基本情况表复印件;混凝土预制构件厂商为合作的,投标人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和合作协议书的复印件,上述所有复印件均盖预制构件厂商和投标人公章 。允许一家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厂商作为多家投标人的构件供应厂商 。依据《福州市装配式建筑项目招投标工作意见》(榕建筑[2020]35号)及榕政综〔2017〕1164号文件,预制构件生产厂商注册地须在福州市,且列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装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名单 。③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④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
4.2. 定标方法: 不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11-26 09:00:00 至 2021-12-01 17:30:00 通过 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http://www.fzztb.com)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榕勘测建设工程电子标书生成器V3.3.0.0及以上最新版本 打开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500000。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按以下方式任选其一,具体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3.1必须以银行转帐或电汇形式从法人单位的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6.3.2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年度投标保证金金额应不少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如投标人交存的年度投标保证金金额少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的,投标人应按上述6.3.1提交项目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将投标保证金金额予以补足,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年度投标保证金凭证在开标当日应合格有效,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3.3银行保函(含银行电子保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