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林沟芋头实行无公害标準化生产,产品质量执行NY 5221-2005 无公害食品 薯芋类蔬菜标準 。专用标誌使用(1)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登记证书持有人申请使用农产品地理标誌:①生产经营的农产品产自登记确定的地域範围;②已取得登记农产品相关的生产经营资质;③能够严格按照规定的质量技术规範组织开展生产经营活动;④具有地理标誌农产品市场开发经营能力 。使用农产品地理标誌,应当按照生产经营年度与登记证书持有人签订农产品地理标誌使用协定,在协定中载明使用的数量、範围及相关的责任义务 。(2)农产品地理标誌使用人享有以下权利:①可以在产品及其包装上使用农产品地理标誌(杨林沟芋头名称和公共标识图案组合标注等);②可以使用登记的农产品地理标誌进行宣传和参加展览、展示及展销 。(3)农产品地理标誌使用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①自觉接受登记证书持有人的监督检查; ②保证地理标誌农产品的品质和信誉;③正确规範地使用农产品地理标誌 。(4)地理标誌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质量控制追溯体系 。农产品地理标誌登记证书持有人和标誌使用人,对地理标誌农产品的质量和信誉负责 。(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冒用农产品地理标誌和登记证书 。(6)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对农产品地理标誌进行社会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