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皇帝一生不可公开的四大暴行!康熙暴政事件( 二 )


也就是迁的时候,沿海居民就死了超过一半,剩下百分之二十不到的人,就算能够到内地,离饿死也不远了 。
迁的同时,就是烧 。“稍后,军骑驰射,火箭焚其庐室,民皇皇鸟兽散,火累月不熄 。而水军之战舰数千艘亦同时焚,曰:‘无资寇用 。’”
不仅烧房子,杀人民,就连树木青草也不放过“当播迁之后,大起民夫,以将官统之出界,毁屋撤墙,民有压死者 。至是一望荒芜矣 。又下砍树之令,致多年轮囷豫章、数千株成林果树、无数合抱松柏荡然以尽 。……三月间,令巡界兵割青,使寸草不留于地上 。”
至于为什么要砍树,要对果树松柏都斩尽杀绝,大约意思也是为了防止海上的反清复明力量利用吧 。
屈大均《广东新语》说广东省的情况,“东起大虎门,西迄防城,地方三千余里,以为大界 。民有阑出咫尺者执而诛戮 。而民之以误出墙外死者又不知几何万矣 。自有粤东以来,生灵之祸莫惨于此” 。
阮旻锡《海上见闻录》中说“上自辽东,下至广东,皆迁徙,筑短墙,立界碑,拨兵戍守,出界者死,百姓失业流离死亡者以亿万计” 。
这些描写可能有夸张的地方,但也可以想见惨况确实空前了 。
这一政策实施了二十多年,大部分的时间都处于康熙的统治之下,如果说开头几年,和康熙没有关系,那么剩下的时间,以及其间的一些强化措施,康熙就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一个能够允许这样残酷的政策继续存在了十几年并且还一度采取措施进行强化的人,说他是仁爱,这似乎令人难以接受
沿海迁界区的修筑界墙是从康熙统治下进行的,可以看顾诚的相关记述“福建和广东的情况差不多,开初以插旗、木栅、篱笆为界 。后来就越来越严格,或是“浚以深沟”,或是“筑土墙为界”;再后来干脆征发民夫大兴土木,把土墙改筑为界墙,并且沿界建立寨、墩,派设官兵扼守 。
“(康熙七年)正月奉文,着南北洋百姓砌筑界墙,从江口至枫亭 。墙阔四尺,高六尺,每户计筑二丈一尺 。界口起了望楼一座,遇海另筑界堤 。”
【康熙皇帝一生不可公开的四大暴行!康熙暴政事件】“关于沿边设兵戍守的堡塞,福建称之为寨、墩,广东称之为台、墩 。大致情况是:‘界畛既截,虑出入者之无禁也,于是就沿边扼塞建寨四,墩十数,置兵守之 。城外乡民按户征银,照丁往役 。……一寨之成,费至三四千金,一墩半之 。拷掠鞭捶,死于奔命者不知凡几矣 。’‘寨周阔百六十丈,墩周阔十丈不等” 。“五里一墩,十里一台,墩置五兵,台置六兵,禁民外出’ 。”
推行过这样一种政策的皇帝,不称之为暴虐也就罢了,称为仁爱终究是有些不太合适的 。
暴行之三:文字狱屠戮学者
再来说康熙时期的文字狱,客观的说,康熙制造的文字狱和其他两个清朝皇帝雍正乾隆相比并不算多,但也并非没有,而且有些案件的性质也还是很恶劣的 。
比如康熙十九年(1680年)发生的朱方旦案,值得一提 。
民国时期的史学大家孟森专门写过一篇《朱方旦案》的文章,其中说
“士大夫谈清代轶事者,往往及朱方旦之名,然首尾不详,但以妖人目之,若王好贤、徐鸿儒之类 。此缘专制时代官文书所束缚,又政教不分,学问中禁阏自由思想,动辄以大逆不道戮人 。一经遭戮,传者遂加甚其词,印定耳目,无能言其真相者矣 。清末如四川井研之廖平,经学臣吴郁生奏参,几罹于法,尚是专制束缚之余习 。迹朱方旦之所犯,并无罪名 。当时侍讲王鸿绪所参三大罪:一则谈传教信仰,具出世法,略去帝王臣庶之阶级也;二则信徒之多也;三则发明记忆在脑不在心,以为立说新异也 。由今观之,前二者皆宗教家面目,而其后一端,所谓新发明之脑力作用,尤为生理之定义,学界之雅言,略以为大罪,则今日之书籍皆当焚禁,学校皆当封毁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