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人|基金里的“救命钱” 河南省道路救助基金累计支出超10亿

【大河报·大河财立方】(采访人员 陈玉静)自2011年在全国率先实施道路救助基金制度以来,河南财政充分发挥基金的民生兜底保障作用,通过重塑管理体制、转变运行机制、完善制度体系,不断增强救助工作服务能力,持续提升服务水平,取得了较好成效。
截至2021年10月,河南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从2016年实行政府购买服务运行机制以来,累计支出规模10.1亿元,救助交通事故受害人22304人次,有效解决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抢救时急需筹集抢救费用的问题。
受害人|基金里的“救命钱” 河南省道路救助基金累计支出超1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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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拨付市县补助资金9.53亿元
何为救助基金?采访人员了解到,救助基金是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规定设立,用于垫付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社会专项基金。
基金资金来源主要有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的保险费的一定比例提取的资金;财政预算按照保险公司经营交强险缴纳营业税数额给予的财政补助、对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的罚款、救助基金孳息、依法向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的资金等。
交通事故发生后,符合救助条件且需救助基金垫付费用的,交警通知救助基金服务站、医疗机构或受害人亲属提出申请救助基金垫付费用。
自河南省2011年开启救助基金以来,河南省财政厅作为主管部门,不断强化制度保障,促进救助规范高效。一是完善救助制度体系。从省级层面建立健全从基金收缴、资金拨付、申请垫付、资金结算、垫付追偿到资金核算等全链条、全覆盖救助工作制度,通过业务流程优化重构、申请材料“清单式”管理、流程节点时限管理、全程电子化办理,实现全省范围内的“同命同救助”。二是完善追偿制度体系。道路救助基金坚持垫付与追偿并重原则,制定出台垫付资金追偿管理办法,确保公平救助、公正救助。承办单位对于事故责任明确的垫付案件及时启动追偿流程,主动争取医院、公安、法院等部门支持,通过协议、诉讼等多种追偿方式强力推进“应追尽追”,垫付资金追偿率逐年提高,累计追偿率超过50%。三是完善资金保障制度体系。修订完善资金筹集办法规定,并适时调整交强险保费收入计提道路救助基金比例,建立健全与购买服务相适应的救助基金垫付资金周转金制度,与分级管理体制相适应的省对市县补助资金动态补助机制、垫付资金结算和追偿资金返还制度等,累计拨付市县补助资金9.53亿元,为全省救助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资金保障。


受害人|基金里的“救命钱” 河南省道路救助基金累计支出超1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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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多跑路 当事人少跑腿成为常态
【 受害人|基金里的“救命钱” 河南省道路救助基金累计支出超10亿】对于交通事故受害人而言,救助基金是“救命钱”,如何让这笔救命钱又快又好地到达被救助人手中,河南财政厅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服务触角直达基层。利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通过公开招标选定中原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办救助基金业务,专门设立救助基金服务中心,借助其广布在各市县的129个服务网点,通过扁平化的组织架构搭建了覆盖全省的服务网络,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数智创新提升效能。在实践中探索开发由省市县三级共享,公安、农机、承办机构等相关部门共用的救助基金管理系统,实现资料传递、审核流转、会计核算、信息查询、统计分析等事项的在线办理,让数据多跑路,让当事人少跑腿成为常态,从申请受理到资金垫付平均在5个工作日左右完成,比政策规定时间缩短了三分之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