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明文规定的形式 明文规定的意思( 八 )


19. 名誉权 VS 荣誉权
A.名誉权:是指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享有的保有并维护其所获得的社会评价并排斥他人侵害的权利 。
B.荣誉权:是指民事主体对自己所获得的荣誉及其利益所享有的保持、支配的权利 。荣誉是国家和社会对在社会生产生活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民事主体所给予的积极的正式评价 。
C.二者区别:①权利主体范围不同:名誉权是民事主体所普遍享有的权利,但荣誉权则不同,只有在社会生产生活中作出突出贡献、成绩卓越的民事主体,才可能获得荣誉权;②取得方式不同:名誉权是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名誉权的取得不需要任何附加条件,而荣誉权的取得必须通过自己的劳动,对社会作出突出贡献并受到国家或社会组织的表彰,授予荣誉称号才能取得;③名誉权与民事主体的人身密不可分,不得转让且不得以任何形式予以剥夺或撤销;但民事主体的荣誉称号在某些情况下可以被撤销或剥夺 。
20. 抚养 VS 扶养 VS 赡养
A.抚养:即抚育、保护和教养,发生在长辈和晚辈之间且只能是长辈对晚辈的抚育、保护和教养 。
B.扶养: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上的扶养涵盖了抚养、狭义的扶养、赡养三个概念 。狭义的扶养,是指相互扶助、供养,发生在同辈亲属之间,如夫妻之间、兄弟姐妹之间的相互扶助、供养 。
C.赡养:即子女或者晚辈对父母或者长辈提供物质上和生活上的帮助,发生在长辈和晚辈之间且只能是晚辈对长辈的物质上和生活上的帮助 。
21. 法定继承 VS 遗嘱继承 VS 遗赠 VS 遗赠扶养协议
A.法定继承:又称“无遗嘱继承”,是指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继承份额等均由法律直接规定的继承方式 。
B.遗嘱继承:是指继承人按照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进行继承的一种方式 。在遗嘱继承中,订立遗嘱的人为遗嘱人,遗嘱指定的继承遗产的人为遗嘱继承人,遗嘱继承人只能在法定继承人中选择 。
C.遗赠:是指自然人以遗嘱的方式将个人合法财产部分或者全部赠送给法定继承人之外的其他民事主体 。在遗赠中,立遗嘱人为遗赠人,遗嘱指定的接受遗赠财产的人为受遗赠人,也称遗赠受领人 。遗赠属于单方、要式法律行为,无需取得受遗赠人的同意 。
D.遗赠扶养协议:是指遗赠人生前与扶养义务人订立的关于扶养义务人承担遗赠人生养死葬义务,并于遗赠人死亡后享有按约取得其遗产权利的协议 。遗赠扶养协议属于双务、有偿法律行为,亦是生前法律行为与死后法律行为的统一 。
22. 劳动关系 VS 劳务关系
A.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过程中,以劳动力的使用和*酬的支付为对价而建立的社会经济关系 。
B.劳务关系:是指不构成劳动关系的,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接受劳务并支付报酬的民事关系 。
C.二者区别:①主体不同:劳动关系的用工主体必须是用人单位,包括法人、个体经济组织、民非组织等,劳动者只能是自然人;劳务关系双方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等,只要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即可;②主体之间的关系不同:劳动关系的双方主体之间,不仅存在经济关系,还存在着管理与被管理的行政隶属关系;劳务关系中,双方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不存在身份上的隶属和依附性;③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动关系主要由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调整;劳务关系主要由民法典调整;④国家干预程度不同: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除由劳动合同确定外,劳动法律法规还以强制的形式作出规定,如工作时间、解除劳动合同必须依法进行;劳务合同受国家干预程度较低,合同内容充分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主要由双方自由协商确定 。
23. 劳务派遣 VS 劳务外包
A.劳务派遣:劳务派遣的对象是“人” ,即员工 。是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的一种用工形式 。劳务派遣关系中的用工单位与员工之间存在法律上的用工关系,因此用工单位对员工负有一定的义务,也有管理员工的权利 。
B.劳务外包:劳务外包的对象是“事”,即一定的业务或工作 。劳务外包不是用工形式,其在法律中的定义叫“承揽” 。
C.二者区别:①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务派遣主要由劳动合同法调整,劳务外包主要由民法典调整;②主体资质要求不同:劳务派遣单位必须是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设立的、获得劳务派遣资质的法人实体;劳务外包中的外包单位一般没有特别的经营资质要求;③管理责任不同:劳务派遣单位的员工应当按照用工单位确定的工作组织形式和工作时间安排进行劳动;从事外包劳务的员工应当由外包单位直接管理,发包单位原则上不对其进行直接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