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12:00起城口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12月2日12:00起城口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按照国家新冠肺炎第九版防控方案和“二十条”优化措施,根据疫情防控新的形势,为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经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进一步优化社会面防控措施,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全面恢复车辆出行(高风险区除外) 。社会车辆解除县内出行管理 , 各乡镇(街道)恢复公共交通,落实好上车“亮绿码、戴口罩”防疫措施 。

二、县内人员有序流动(高风险区除外) 。
三、进出各类公共场所不再查验核酸阴性证明 。对开放的公共场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经理(主管)负责制 。对不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依法依规整顿 。
四、餐饮场所有序恢复堂食,同时就餐人数不超过餐位数的50% 。
五、本通告自2022年12月2日12:00起执行 。
【12月2日12:00起城口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本通告未作调整的事宜仍以《城口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优化调整社会面管控措施的通告》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