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朱元璋的全民告密式反腐为何最终失败( 二 )


朱元璋希望“家传人诵,得以惩戒而遵守之” 。他又亲临午门讲课,还把此书列为了国子监的教授科目 。
鼓励全民告密
明初的特务政治就不必细说了,实在太有名,想不知道都难 。然而不太为人所知的是除官方的特务活动和组织外,朱元璋还别出心裁地号召百姓告密及直接捉拿贪官污吏 。
朱元璋下令,除准许百姓赴京告发外,还允许他们直接把贪官污吏“绑缚赴京治罪”,“虽无文引”,各地关卡也当“即时放行,毋得阻挡”,“其正官首领及一切人等,敢有阻挡者,其家族诛” 。
在《明大诰》的《县官求免于民》一篇里,就记录了农民赵罕晨将县主簿汪铎等几个官吏捆绑押送进京的案件,最终结果当然是“犯事”官吏被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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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民拿下乡官吏第十八》中,则记录了常熟县农民陈寿六等将官吏顾英绑至京城面奏的案件 。在这起著名的案件里,朱元璋不但赏了陈寿六等人,还特别警告道:有对陈寿六进行打击报复的,一律族诛 。而且以后陈寿六真有过失,也只有朱元璋本人有权审问他--陈寿六堪称当时的天下第一农民 。
反腐效果,让老朱愁死了
这么豁出命来反腐,显然并没有达到朱元璋期待的效果,他生前如此,死后更是如此 。
明朝建国不过短短数十年,吏治就开始大规模滑坡,在很短的时间里达到了一个相当的贪腐高度 。
譬如正统朝的王振,抄家时被搜出“金银六十余库”,其他的玉器珊瑚之类还没算 。弘治朝的李广,抄家则搜出“黄白米各千百石” 。所谓黄白米,乃当时隐语,就是指的黄金白银 。黄金白银要以石来计算,可见其数额之大 。
最有名的大概就是明中期的严嵩了 。他被抄家的物资名单,直接被编撰成了一本书,书名叫《天水冰山录》 。他家有多少财产呢,只说我当年初见此书的感慨,首先是他家直接可以开一个古代字画博物馆 。至于其他地产和黄白钱财之类,相比无数的雅玩文物,真就是阿堵物,太不高大上了,已然不值一提 。
老朱生前即为因此苦恼不已,道:“奈何朝杀而暮犯?”
实际上,明初的吏治腐败也确实并没有比历朝的建国初期好到哪里去,该贪墨还是照常贪墨 。
失败的不是贪官,是皇上
那么为什么会这样呢?
说穿了也很简单,最根本的原因就两条 。
一是动机 。
朱元璋一系列政治运动的根本原因,目的并非是为了政治清明,而是加强皇帝权威和巩固皇权统治 。
二是人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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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虽然搞了相当多的条令,甚至明律几乎可以说是我国古代法律的顶峰之作,但问题在于其统治的本质和执行,却不幸回到了人治这条歪路上去 。
不说其他,就说原本应该是城管和仪仗队的锦衣卫,摇身一变成为了无所不能的特务组织,随时随地监视官员百姓一言一行,甚至连昨天晚上家里打麻将丢了什么牌都在锦衣卫的监控中 。
他们受命于皇帝,完全凌驾在了法律之上,大臣、百姓随时可以因几句言论就被抓走“失踪”,堪称中国古代的“白色恐怖”之最 。
至于《明大诰》以及那位天下第一农民陈寿六,更是人治的代表 。
首先《明大诰》是朱元璋自己编定的法令和刑罚,《大明律》里没有的枭首、文面、挑筋、剁指、刖足、断手、阉割,全在这里出现了 。包括令人发指的剥皮草人,均不载于正律 。
再就是同一个罪的处罚,两者完全不同 。如关于抗粮抗税的处理,《大明律》中是杖责一百,《明大诰》里就直接以凌迟处死,这叫官员们怎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