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需材料:
一、医疗费报销:
1、工伤认定书;
2、待遇申报表;
3、单位证明;
4、医疗发票;
5、疾病诊断证明书;
6、费用汇总清单 。
二、伤残补助金:
1、工伤认定书;
2、待遇申报表;
3、单位证明;4
、伤残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 。
三、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
1、工伤认定书;
2、待遇申报表;
3、单位证明;
4、伤残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5、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书 。
工作时限:20个工作日 。
承办科室:市社保局医疗保险科(联系电话:0762-3292292 ) 。
办事条件
参加工伤保险当月享受(含缴费周期内参保) 。
办事流程
【工伤申报办事指南 工伤保险申报】经办社保局医疗科(股)集中受理,当月底完成初审、复审、审批,分管局长审批后报局长审批,由市社保局财务科划入职工参保单位后转发参保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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