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哈士奇的损失太大了

李晨/成都晚报
成都晚报8月27日报道 , 遛狗不拴绳 , 不但违反相关规定 , 而且可能给犬主带来官司 。8月24日 , 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公布案例:犬主遛狗未拴绳 , 他人受惊吓摔倒致残 , 最终被判决赔偿48248元 。
案件未拴绳狗狗吓着他人 致其腰椎骨折
赵某某饲养了一条哈士奇 , 一天傍晚在小区旁的街道边遛狗 , 但未栓狗绳 。恰逢同一小区的陈某某外出买菜 , 坐在街边石椅上理鞋 , 起身突然发现眼前有只哈士奇 , 受惊后摔倒在地无法站立 。随后 , 赵某某将陈某某送至医院就医 。经诊断 , 陈某某系腰椎骨折 , 需住院治疗 , 十天后陈某某出院并复诊五次 , 经鉴定为伤残十级 。陈某某共花费门诊及住院治疗费用等共计7996.15元 , 赵某某支付了2009元 。
陈某某认为自己受伤是因受到赵某某饲养的哈士奇惊吓所致 , 赵某某应赔偿全部费用 , 而赵某某辩称自己饲养的哈士奇没有撕咬陈某某 , 也没有对陈某某进行狂吠 , 陈某某受伤与自己无关 。后陈某某一纸诉状将赵某某告上法庭 。
审理宠物造成他人受伤 应承担侵权责任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 , 虽然赵某某所养哈士奇与陈某某未直接接触 , 但综合现场视频以及陈某某陈述可以判定 , 赵某某对其饲养的宠物犬未采取管理措施 , 外出未拴狗绳 , 致使犬只脱离控制 , 惊吓到陈某某致其倒地受伤 , 陈某某受伤与哈士奇突然出现存在因果关系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 ,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 , 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故赵某某应承担赔偿责任 。鉴于宠物犬未直接与陈某某有接触 , 其受到惊吓与其自身的精神状态和心理素质有一定关系 , 故法院判决 , 赵某某对陈某某的损失承担70%的赔偿责任 , 赔偿陈某某医药费、伤残补助金等各项费用共计48248元 , 陈某某自行承担30%的责任 。
提醒遛狗拴绳 是对他人的尊重
审理该案的法官告诉采访人员 , 近年来 , 随着家庭养宠物风潮的兴起 , 涉犬纷争也大幅增加 , “遛狗不拴绳”则是其中最常见也最突出的一个问题 。
“依法养犬、文明养犬 , 不仅是对犬主的约束和责任 , 也是共建和谐社区的需要 。”法官介绍 , 根据相关研究表明 , 一条牵引绳能减少宠物犬30%的误食、40%的车祸、50%的丢失 。“遛狗拴绳 , 不仅是对他人的尊重 , 更是对宠物犬负责任的做法 。”该法官通过成都晚报提醒:希望犬主从遛狗拴绳这件小事做起 , 做文明养犬的守法公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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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规定:
(1)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

养哈士奇的损失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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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 , 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 , 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 , 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 , 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3)侵害他人人身权益 , 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 , 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