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仲永 伤仲永原文

伤仲永原文解词以及翻译
1、原文:
伤仲永 (王安石)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 。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 。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 。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 。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 。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
余/闻之也久 。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 。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 。又七年,还自杨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 。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 。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 。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邪?” 。
2、白话译文:
金溪有个叫方仲永的百姓,家中世代以耕田为业 。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认识书写工具 。忽然有一天仲永哭着索要这些东西 。他的父亲对此感到诧异,就向邻居那里把那些东西借来给他 。仲永立刻写下了四句,并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 。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和团结同宗族的人为主旨, 给全乡的秀才观赏 。从此,指定事物让他作诗,方仲永立刻就能完成,并且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 。同县的人们对此都感到非常惊奇,渐渐地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的父亲,有的人花钱求取仲永的诗 。方仲永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就每天带领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
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 。明道年间,我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 。我叫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 。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去,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的才能消失了,和普通人没有什么区别了 。”
王安石说:方仲永的通达聪慧,是先天得到的 。他的天赋,比一般有才能的人要优秀得多;但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后天所受的教育还没有达到要求 。他得到的天资是那样的好,没有受到正常的后天教育,尚且成为平凡的人;那么,现在那些本来就不天生聪明,本来就是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难道成为普通人就为止了吗?
扩展资料:
1、创作背景:
天圣三年(1025),方仲永无师自通,提笔写诗,震动乡里 。明道二年(1033),与方仲永同龄的王安石跟随父亲回金溪探亲,在舅舅家遇见了方仲永 。他请方仲永作了几首诗,但他有些失望,因为“神童作家”并不像传说中的那么聪明 。康定元年(1040),王安石再次到金溪探亲 。此时方仲永已做回了农民 。庆历三年(1043),王安石从扬州回到临川,想起方仲永的遭遇,写下《伤仲永》一文 。
2、文学赏析:
这篇文章以方仲永的事例,说明人受之于天虽异,但还得受之于人,否则就将复为众人,进而说明未受之于天者,本来就是众人,如果不受之于人,恐怕连作“众人”也难,而且强调了后天学习的重要性,表现了王安石早期朴素的唯物主义思想 。
文题为“伤仲永”,文中却未见一个“伤”字,然而全篇写的正是一个“伤”字 。而此文契合照应不在形式上而在内容中 。这篇议论文,先叙后议,在事实叙述的基础上立论,事实成为立论的依据 。
第一、二两段只叙不议,为第三段的议论服务,后面的议论,集中强烈,言简意赅,如画龙点睛,使前面所叙的事实立即升华具有典型意义 。全文仅二百字,叙事之简洁 。说理之透彻,安石散文风格在此已露出端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