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法院管辖如何定 离婚案件管辖

随着社会经济、文化和价值观的变化等各类因素的影响,我国每年离婚人数不断攀升 。根据民政部最新数据显示,2018年全国离婚登记人数超过380万对,离婚率从2003年起连续15年上涨 。
一万个离婚的背后可能有一万个不同的故事,但不管故事如何,夫妻双方想要离婚只有以下两种途径: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 。选择诉讼离婚的第一步就是选择起诉的法院,这就涉及离婚诉讼的管辖问题了 。
离婚诉讼的管辖问题,其中可是有不少知识的 。
首先,我们需明确一个知识点,《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原告就被告”原则 。但对于离婚诉讼,还有如下这些特殊情形:
一、夫妻一方或双方“人户分离”,由哪个法院管辖?
案例介绍:小王和小马系夫妻,妻子小马户籍在某市B区,丈夫小王户籍在某市A区 。二人长期分居,妻子小马住在某市B区,而丈夫小王则住在某市C区 。夫妻两人日常各类矛盾不断,妻子小马欲起诉离婚 。
管辖指引: 妻子小马可以向某市A区人民法院起诉,若有相关居住证明,证明丈夫小王在某市C区至今居住满一年以上,则可以向某市C区人民法院起诉 。
另外,若有证据能够证明丈夫小王离开某市A区一年以上,妻子小马也可以向某市B区(即小马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
案例介绍:妻子小马没有立即起诉离婚,而是离开了伤心地,来到了某市D区居住一年以上,此后心灰意冷向法院提出离婚 。
管辖指引: 此时,妻子小马只能向某市C区人民法院起诉 。如果丈夫小王没有固定住所,小马可以向起诉时小王的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法官说法
1、离婚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2、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的住所地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是指被告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除外 。
3、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时,根据法律规定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4、如果夫妻双方均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则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二、夫妻一方或双方被监禁,由哪个法院管辖?
案例介绍:居住在某市A区的妻子李某,要求与正在某市B区服刑的丈夫邓某离婚 。经审查,邓某因涉嫌职务侵占罪已在某市B区监狱服刑四个月,服刑前,邓某的经常居住地在某市C区 。
管辖指引: 应当由某市C区人民法院管辖 。
案例介绍:正在某市A区服刑的妻子李某,要求与正在某市B区服刑的丈夫邓某离婚 。经审查,邓某因涉嫌职务侵占罪,已在某市B区监狱服刑三年 。
管辖指引: 该起离婚诉讼应由被告被监禁地人民法院管辖 。
法官说法
1、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2、被告被监禁或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地人民法院管辖 。
3、如果被告被监禁或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不足一年的,仍应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三、对下落不明的配偶提出离婚,由哪个法院管辖?
案例介绍:小马和小王系夫妻 。多年前,丈夫小王离家出走,此后再也没有回家,失去联系、下落不明 。几年前,妻子小马向法院申请宣告丈夫小王失踪 。现在,妻子小马欲向法院起诉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