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丹东商品房买卖登记需要提供身份证明吗?

辽宁丹东商品房买卖登记需要提供身份证明吗?

【辽宁丹东买卖商品房进行登记是需要提供身份证明的】
1.若购房人婚前贷款购房,存在婚后偿还贷款的情况,需提供以下材料: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夫妻共同申请 。
2.若购房人已婚,需提供以下材料: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夫妻共同申请;

3.若购房人未婚,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
4.若购房人购房时已离婚未再结婚 , 需提供身份证、离婚证或生效的离婚民事调解书或离婚民事判决书、户口簿;
【辽宁丹东商品房买卖登记需要提供身份证明吗?】5.若购房人购房时已丧偶未再结婚的,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配偶死亡证明(若户口薄已注明丧偶的且户口簿在购房时间前前、可不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