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丹书铁券免死金牌到底可以免死多少次?

“丹书铁券”在民间也叫“免死金牌” , 据考 , 最早出现在汉朝 。《汉书高帝纪》中有“与功臣剖符作誓 , 丹书铁券 , 金匮石室 , 藏之宗庙”的内容 。“丹书铁券”最初的功用只是一种荣誉象征 , 到了隋唐时期 , 才有了免死的功用 , 并且免死次数也有所增加 。唐代后期 , 受赐铁券者的子孙甚至可以凭铁券免死1至3次 。到了明代 , 铁券制度进一步完善 , 明太祖朱元璋从法律上规范了“丹书铁券”的颁授对象 , 仅限于立有军功 , 被封为公、侯、伯的勋臣 。明代“丹书铁券”分为七等 , 其中公爵分为二等 , 侯爵分为三等 , 伯爵分为二等 。与唐代的铁券相比 , 明代“丹书铁券”的券文已有明显变化 。一是谋逆不宥 , 只宥其他死罪;二是免死的次数较少 , 孙子不免死 。这样 , 在制度设计上便有了很大的弹性空间 。
朱元璋坐定天下后 , 于洪武三年(1370年)颁赐了一批“丹书铁券”给功臣们 , 徐达、李善长、冯胜、傅友德、陆仲亨、费聚、赵庸等人都得到了免死铁券 。那么 , 朱元璋颁发的“丹书铁券”真的可以免死吗?回答是否定的 , 得到免死铁券的那些功臣们也大多没能逃过皇帝的大屠杀 。
为什么有了免死铁券 , 这些人还照死不误呢?其实一点都不奇怪 , 因为这个“丹书铁券”的内容里规定 , 并不所有的罪行都能免死 , 有个前提条件:“除谋逆不宥 , 其余若犯死罪 , 尔免二死 , 子免一死……”犯了一般的刑事罪 , 如杀死了人之类的 , 当然可以免死 , 但如果犯了谋反罪 , 这就不能免了 , 铁券就自动失效了 。对于那些手中握有免死铁券的功臣们 , 朱元璋既要坚守程序正义 , 也要在法理上要过得去 , 如何让免死铁券失效呢?那就是给他们安上谋反的罪名 。
唐朝的“丹书铁券”
仅举李善长和陆仲亨为例 , 洪武十三年(1380年) , 朱元璋突然宣布处死胡惟庸 , 罪名是“擅权结党” , 胡惟庸是丞相 , 但这个人自以为是 , 在朝中培养自己势力 , 形成“一人独相”的局面 , 把持朝政多年 , 大权独揽 , 官员的生杀升降全由自己做主 , 不向皇帝汇报……如此胆大妄为 , 当然不能被朱皇帝所容 , 朱皇帝便把他做掉了 , 同时 , 杀掉受牵连的胡党分子一万五千多人 。
李善长和陆仲亨与胡惟庸走得也很近 , 也可以认定为是胡党分子 , 但朱元璋并没有把他们牵进去 , 什么原因呢?原来是因为他们手中有免死金牌 , 即使牵进去了 , 也治不了死罪 , 因为胡惟庸的“擅权结党”不是谋反罪;怎么办呢?就得把胡惟庸案升级 , 让它变成“谋反”罪 , 经过一番精心运作 , 胡惟庸案果然升级到“谋逆” , 如此一来 , 李善长和陆仲亨就也跟着犯了“谋逆”罪 , 免死铁券也就失效了 , 所以朱元璋便把他二人堂而皇之地处斩了 。
由此可见 , 朱元璋的免死金牌就是名义上的一种荣誉奖而已 , 只一条“谋逆不宥”就轻易碾碎了丹书铁券的神话与光环 。你永远玩不过制定规则的那个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