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市区新就业无房职工申请公租房条件


德阳市市区新就业无房职工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可以提出申请:
【德阳市市区新就业无房职工申请公租房条件】(一)具有普通高中、全日制中专以上学历;
(二)自毕业的次月起计算,毕业不满5年(不含5年);
(三)已与用人单位(用人单位须有工商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签订聘用合同或其他用工证明并缴纳社会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具有进入单位的证明文件;

(四)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德阳市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其他政策性住房且未承租公房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申请公租房:
(一)在申请之日前2年内(含2年)在德阳市市区买卖、赠与、拍卖或其他方式转让房屋的;
(二)已享受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和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等政策的家庭,不得承租公共租赁住房;
(三)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登记机动车辆价值(不含税价)超过8万元的(残疾人专用车除外);
(四)有登记或网签备案的非住宅房屋;
(五)其他不符合保障条件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