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汕尾自主创业人员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

在汕尾自主创业人员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

在汕尾自主创业人员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申领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
?政策依据:
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及有关文件处理 。

?申领条件:
失业人员在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未满前开办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从事人体经营,可申请一次性领取已经核定而尚未领取期限的失业保险金 。

?所需资料:
1、填写《失业保险待遇申领表》一份,
2、本人身份证;
3、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

4、纳税证明;
5、社会保障卡(银联)银行账号复印件 。
?办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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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ǘ┐龊朔⒖凭烊嗽倍陨炅烊说闹ぜ妥柿系恼媸敌越猩蠛耍?查清是否已重新参加失业保险 。符合条件的,经办人核定一次性领取金额,打印《失业保险待遇支付决定书》(含受理回执)一式二份,其中一份给申办人,一份与申请资料一起归档 。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出具《不予核发失业保险待遇告知书》,说明不予核发的理由 。
?办理时限:
【在汕尾自主创业人员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受理后,在20个工作日内审理完毕 。次月15日前由财务科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