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关于统一城乡劳动者失业保险政策的通知

大理关于统一城乡劳动者失业保险政策的通知

一、统一参保缴费
用人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统一按照城镇职工的缴费比例缴纳失业保险费 。2022年在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期间,云南省失业保险缴费费率为1% 。其中,单位为0.7%,个人为0.3% 。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期满后 , 按照国家、省规定的用人单位和个人费率标准执行 。

二、统一待遇水平
在云南省就业并参加失业保险的农民合同制工人,失业后与城镇职工按相同条件及程序申领并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

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政策从2022年7月1日起停止执行 。
三、统一计算缴费期限
【大理关于统一城乡劳动者失业保险政策的通知】2022年7月1日前,用人单位按“农民合同制工人”方式为农民合同制工人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且农民合同制工人未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其失业保险参保缴费期限与2022年7月1日以后的缴费期限合并计算 。

四、加强经办服务
统一政策后 , 失业人员可凭社保卡或身份证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或者在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云南省公共就业网上服务办事大厅、“就业彩云南”微信公众号上申领待遇 。
各州(市)要强化政策宣传,夯实工作基础,积极引导用人单位与农民合同制工人参加失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推进失业保险“应保尽保,应发尽发”,确保失业农民合同制工人依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