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九龙坡区关于划定石桥铺街道临时管控区的通告

11月8日九龙坡区关于划定石桥铺街道临时管控区的通告

重庆市九龙坡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划定石桥铺街道临时管控区的通告

九肺炎指发〔2022〕69号
根据当前九龙坡区疫情防控工作需要 ,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 , 经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划定石桥铺街道部分区域为临时管控区 , 具体如下:
【11月8日九龙坡区关于划定石桥铺街道临时管控区的通告】一、具体区域

石桥铺街道石杨一社区、蓝谷黑骏B栋、秋玉景苑、岭秀枫景、格林医院及石小路214号附19号、华宇老街印象、馨梦园小区等区域(从11月8日0时起) 。(详见附图)
附件临时管控区示意图

1.临时管控期间严格做到“人不出区、错峰取物”,原则上居家,在严格落实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每天每户可安排1人,按照“分时有序、分区限流”的方式,到指定区域购买或无接触式领取网购物品 。所有出入人员落实查证、验码、测温、登记 。居家时做好环境消毒、居室通风等措施 。
2.临时管控时间暂定3天,每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根据3次核酸检测结果,调整后续管控措施 。
3.临时管控期间暂停所有聚集性活动 。除生活物资保供场所外 , 暂停营业 。
4.做好心理疏导,对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严格实行闭环转运 。
5.每天对电梯等室内公共区域规范消毒,及时做好垃圾处置 。在解除管控前 , 对上述公共区域开展一次规范消毒 。
6.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及涉疫场所暴露人员按要求落实管控措施 。
7.之前石桥铺街道相关临时管控区域(紫薇北苑,渝高·同心家园A、B组团除外)均以本通告为准 。
未尽事宜 , 以九龙坡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解释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