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家庭应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及租赁合同约定使用公租房 , 承租家庭有下列违规使用情形之一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
(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三)损毁、破坏住房 , 擅自装修、改变房屋结构和配套设施 , 拒不恢复原状或者不当使用造成重大损失的;
(四)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六)累计六个月以上拖欠租金的;
(七)隐瞒家庭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公共租赁住房的;
【济南哪些情形要退回公租房了 济南哪些情形要退回公租房?】(八)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行为 。
- 芝麻可以移植种 芝麻引种应注意哪些问题?
- 2023年河南省普通话考试测试站点有哪些
- 济南各区住房城市建设局咨询电话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
- 济南9月1号公租房摇号范围是哪些 济南摇号买房
- 济南低收入证明在哪办? 济南市低收入申请怎么写
- 济南低收入认定材料有哪些? 济南市低收入认定
- 济南公租房最新消息怎样查询名单 济南公租房摇号结果在哪查?
- 济南公租房最新消息怎样查询名单 济南公租房摇号结果查询入口
- 济南电动自行车在哪里挂牌子 济南电动自行车上牌指南
- 济南电动自行车上牌好处 济南电动自行车挂牌收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