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乡镇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表 清远市乡镇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


乡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
收费对象
计算单位
收费标准
备注
一、居民类住户


12元/月
【清远市乡镇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表 清远市乡镇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包括暂住人员住户、住宅小区二次供水用户 。
二、非居民类
行政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生产经营企业(含商业广场及市?。┘吧涛裥跃频辍⒕坡ィê吞⒎沟辍⒙靡怠⒗湟辏⒂槔殖∷壤拷隙嗟木∷?


22元/桶
按每月实际产生的垃圾量(240L/桶)收取,不足1桶按1桶计算 。
个体经营范围为日杂、粮油、诊所、药店、服装、家具、生鲜果蔬、鲜花、废品回收、美容保健等垃圾量较少的经营场所
经营面积≤50㎡

22元/月

每月产生的量少于2桶,按间收费,每月产生的垃圾量达到2桶,按2桶(含2桶)计算,超过2桶的,按实际产生垃圾量计算 。
经营面积>50㎡

0.60元/㎡/月
按测量面积计算
固定摆卖摊档

3元/次
每月收取上限为20元
经环卫部门批准自运垃圾到转运站的单位或个体户

18元/桶
自行搬运到清运点
注: 非居民类收费对象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动态价格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