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制度的意见>的通知》(豫人社规〔2021〕6号)文件规定 , 从2022年1月1日起 , 河南省开始实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制度 。
补助对象
【南阳市养老保险丧葬费领取条件及流程 南阳市养老保险丧葬费领取条件】城乡居民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期间或领取待遇期间死亡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 , 发放丧葬补助费 。
领取条件
申领人员应当在参保城乡居民死亡之日起6个月内 , 持户籍注销证明或火化证明 , 到当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注销手续(参保缴费期间死亡的到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待遇期间死亡的到待遇领取地经办机构办理),申请领取丧葬补助费 。超过6个月未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注销手续的,不得领取 。领取待遇期间死亡的城乡居民从其死亡次月起,经办机构停止支付养老保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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