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方小太郎:大清败于全民腐败,而非一人之过

日本间谍宗方小太郎认为,大清之败,乃败于全民腐败,而非一人之过 。而我朝野则盈廷虚骄,均以为杀一李鸿章,万事皆了 。梁氏更是痛责,中国俗儒骂李鸿章为秦桧者最多,若出于市井野人之口,犹可言也,士君子而为此言,则只能曰狂吠而已 。
杨三已死无苏丑,李二先生是汉奸 。
这幅对子,虽不工整,却极为著名 。这“李二先生”,指的就是李鸿章,李氏在家行二 。
上联之“杨三”,据说乃京师之苏昆名丑 。甲午战争后,在演那《白蛇传》时,对李鸿章极尽嘲讽之能事,正好李鸿章家人在座,气愤不过,上台劈了其几记耳光,致其自杀 。亦有说其为慈禧皇太后在宫中供奉演戏,因不愤李鸿章在马关“卖国”,而自杀尸谏 。亦有说此名角并非“杨三”,而是“刘赶三”,但“赶三已死”和“李二先生”有些对不上,就改成了杨三 。
“杨三”之事,虽是野叟村言,无稽之谈,但李鸿章之“汉奸”罪名,自马关签约,却是人言汹汹,俨然板上钉钉 。
“屈迎回鹘马,羞引汉龙旗”
李鸿章少年科第,壮年戎马,中年封疆,晚年洋务,风云际会间,扶摇而上,诸事顺利 。及至中日甲午之争,陆战痛失朝鲜,海战痛失北洋,狼烟燃于盛京之龙兴之野,倭患及于曲阜之圣人宗庙 。随即匹马渡海,以此老残之躯深入虎穴,忍辱负重 。
及至马关街头遇刺,辗转病榻之上,李鸿章时思感激此刺客,经此一劫,李鸿章之报国之心、办事之难或可为国人略知也;李鸿章亦时思痛恨此刺客,何以不能一枪致命,或可一了百了 。倘或就此毙命马关,于李鸿章一己而言,实是幸事 。后人思及李鸿章,或可敬为身死前敌之烈士,令名得以保全 。人云“千古艰难唯一死”,其实,死并不难,难的是断臂求生、忍辱负重,唯有肩负李鸿章般不可承受之重担者,方能明了 。
《马关条约》,实非丧权辱国之因,乃是丧权辱国之果 。即令李鸿章身死东瀛、马关之约胎死腹中,莫非便可“权不丧”而“国不辱”?舍此城下之盟,倭寇必将攻占北京、饮马黄河,而列强之虎视眈眈者,为免倭人独吞,必将一哄而上,瓜分豆剖,则我大清帝国固将雨打风吹而去,泱泱五千年之中华或亦将自此陆沉 。
马关议和,实乃无奈之举,即令好为清谈、口水抗日如翁同龢者,也不得不赞同此议 。翁师傅心知肚明,口水难挡倭刀、清谈不可救国,只是君子虽好肉食、却不愿近庖厨 。他们是断不肯委屈自己,为国为君为民来肩负这忍辱之角色 。只有李鸿章这般的“戆大”,不怕苦、不怕累、不怕死,甚至还不怕“脏”,春帆楼(马关和谈之地)内随狼共舞、与虎谋皮,明知不可为、不能为而勉力为之,内心之焦灼、凄惶,无以名状 。自污如此,李鸿章一生之事业,自然扫地无余,如欧阳公所言“半生名节,被后生辈描画都尽” 。奈何,奈何!
甲午之役,李鸿章作为军事之主帅、外交之档手,固然罪无可绾 。但是,自李鸿章于同治十年(1871年)首订《中日修好条规》,三十余载,无时无刻不告诫朝野上下应警惕日本,未雨绸缪,却都如对牛弹琴 。功计于预定而上不行,过出于难言而人不谅,此中苦况,却向何处宣说?
洪杨(太平军)乱平之际,李鸿章就曾建言,此乃吾中华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局,非幡然变革无以自强 。其时之日本,君臣一心,学西法、兴洋务,卧薪尝胆,日渐崛起 。以当时之情势,如吾中华有以自立,日本则将附丽于我,窥伺西人之短长;如吾中华无以自强,日本则将效尤于彼,分西人之利薮 。日本之崛起,绝不在我之掌控之中,我所能做的,无非因势利导,自强则可合彼之力,共谋当世生存之一席之地,不自强则必受其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