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浙江省温州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省统考防疫提醒

2023年浙江省温州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省统考防疫提醒

202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省统考将于2022年12月3日举行 。考生需要注意:
携带两证,按时赴考
考生可于考前3天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zjzs.net)“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自行打印专业省统考准考证 , 也可在高考报名点打印 。考点和考场安排详见准考证 。考生可于考前一天下午4:00—5:00到考点了解考场分布、熟悉考点环境 。考试当日,考生须同时携带专业省统考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我市4所考点地址如下:
美术类专业省统考包括素描、速写、色彩三个科目,时间安排见下表 , 请考生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 。
需注意的是,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开考30分钟后(速写开考20分钟后)方可交卷出场 。请考生合理安排时间,提前规划出行,以免影响考试 。
谨遵考纪,诚信应考
考生入?。χ鞫邮芗嗫荚卑垂娑ń械纳矸菅橹ぁ⑸硖褰】导嗖夂投运嫔砦锲返冉械谋匾觳?。除与美术考试有关的文具、简易小画架(限高度在1.2米以下)、小画凳、夹子或图钉、干毛巾、无商标纸的饮料等必需的考试用品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得带入考场 。严禁携带书刊、稿纸、各种类型的图片画像、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和电吹风等物品进入考场 。注意,千万不要带手机进考场,否则无论使用与否均要按作弊处理 。
【2023年浙江省温州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省统考防疫提醒】
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 。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 , 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在监考员依序收齐答卷、试卷后,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 。
考生不得对试题、答卷拍照摄像,不得传递文具、物品等 , 不得将试卷、答卷带出考场 。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 , 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严肃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在本次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除本次美术类专业省统考各科成绩无效外,其所报名参加当年普通高考的文化课各阶段、各科成绩亦无效;涉嫌犯罪的 , 按照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
备好工具,按规答题
素描考试,限用黑色铅笔、黑色炭笔类工具表现;速写考试,限用黑色铅笔、黑色炭笔绘画工具;色彩考试 , 限水粉、水彩形式表现 。
考生须在答卷规定的区域内答题,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得在答卷和准考证上做任何标记 。考生不得擅自揭撕、调换、损坏、弄脏和涂改条形码 , 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试题内容 , 不得在画板、试卷上画小构图,不得改变静物的基本颜色,不得在试卷的空余部位画模特的局部 。确需使用定画液的,须在考试结束后,在监考员的监督下使用 。提前交卷出场的,须在监考员或流动监考员的监督下使用定画液 。

提醒:考生进入考点学校时须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纸质版与电子版均可),本次考试相关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可登录温州市教育考试院网站或点击本链接 查看 。其它考场规则如下:
考场规则
一、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不得危害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
二、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身体健康监测和对随身物品等进行的必要检查 。
三、除与美术考试有关的文具、简易小画架(限高度在1.2米以下)、小画凳、夹子或图钉、干毛巾、无商标纸的饮料等必需的考试用品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得带入考场 。

严禁携带书刊、稿纸、各种类型的图片画像、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和电吹风等物品进入考场 。
四、入场后 , 对号入座 。领到答卷纸和试卷后 , 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用书写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准确、清楚地填写自己的姓名和准考证号 。凡漏填、错填或书写字迹不清的答卷,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
遇试卷、答卷纸分发错误、严重破损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应举手询问,在开考前报告监考员;开考后,再行报告、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延长;考试过程中因考生个人原因造成答卷纸破损、污损的 , 或中途要求重新答题作画的,不得要求更换答卷纸;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
五、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
六、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开考30分钟后(速写开考20分钟后)方可交卷出场 。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
七、素描考试 , 限黑色铅笔、黑色炭笔类工具表现;速写考试,限黑色铅笔、黑色炭笔绘画工具;色彩考试,限水粉、水彩形式表现 。在答卷规定的区域内答题 。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得在答卷和准考证上做任何标记 。
八、不得对试题、答卷拍照摄像 。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得喧哗,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得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卷,不得传递文具、物品等,不得将试卷、答卷带出考场 。如身体出现异常情况 , 应立即报告考试工作人员和监考员 。
九、不得擅自揭撕、调换、损坏、弄脏和涂改条形码 。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试题内容,不得在画板、试卷上画小构图,不得改变静物的基本颜色 , 不得在试卷的空余部位画模特的局部 。
十、确需使用定画液的,须在考试结束后,在监考员的监督下使用 。提前交卷出场的,须在监考员或流动监考员的监督下使用定画液 。
十一、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 , 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在监考员依序收齐答卷、试卷后 , 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 。
十二、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 , 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考生在本次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 , 除本次美术类专业省统考各科成绩无效外,其所报名参加当年普通高考的文化课各阶段、各科成绩亦无效;涉嫌犯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