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地方县衙权利有多大?能不能在京城捉人?( 二 )


所谓关文,就是古代官府间相互质询时所用的一种文书 。到清朝时,关文的用途进一步扩大,凡府、厅、州、县正印官行文佐贰、佐杂,府、厅、州、县与两司首领相互行文,都要用关文 。
良乡县的衙役跑到京师抓捕的时候,张文田正在京师中城的天桥上找人算卦 。衙役问明张文田的身份、确定就是其人后,马上就收捕了他 。衙役带了张文田,就要离开京师中城 。
当时的五城巡兵,发现有良乡县的衙役在中城抓了人就要带走 。他们不允许衙役这么做,不让他们随便把人带走 。
原因是,衙役虽然也是在办理公事,但是,程序和手续不完备 。良乡县没有关文照会城中,没有要求巡城官兵协同缉捕 。这是不符合制度的、是违反规定的 。
发生在京师中城地界上的事,最后,还是要中城的巡城御史来定夺 。
陈恒庆得知此事之后,他让巡兵将张文田传至城中察院 。
张文田到院之后,陈恒庆仔细看了看他 。在陈恒庆的眼中,张文田就是一位文雅的儒士,看不出有歹人的做派和习气 。
当然,人不可貌相 。既然已经有良乡县的衙役追捕至京师中城,那么,案子还是要处理的 。
陈恒庆安排,先将张广田安置在察院吏房之中 。然后,又吩咐良相县衙役回县,并押送马海前来京师指认 。
几天之后,良乡县的衙役押送马海到了京师中城的察院 。
陈恒庆命令巡兵,先把把张文田带进五城看押房的众人之中,然后,安排带马海在众人之中指认哪一个是张广田 。
马海进入看押房之后,一看,里面全都是人,他看了半天,也认不出哪一个是张广田 。
于是,陈恒庆知道马海必然有诈,就讯问他道:
“你既然认不出张广田,就说明你不认识他 。你不认识他,为什么要攀扯他入案、妄图害他呢?”
马海只能老实回答说:
“曾经和他有些仇怨!”
至此,案子已经全然清楚 。
于是,陈恒庆命良乡县的衙役带马海会县处置,他当场释放了张文田 。
如果不是五城巡兵不允许良乡县衙役在京师抓捕并带人回县,如果不是陈恒庆安排五城看押房的指认,想来,张文田的身家大概就无从保全了 。
虽然只是单一案件,虽然只是孤证,但是,还是可以看出些门道来的 。一切,并不会混乱的,而是有序的 。
有人说,张广田一案的处理手法有点像《白绫记》 。
那么,《白绫记》又是怎样呢?
查找资料,京剧有《审李七》,一名:《白绫记》 。
著名大盗李七,与秀才王良狎妓时争风吃醋,积下嫌怨 。后李七因抢劫皇纲银一案告破,被逮入狱 。其时,该案的首盗逃逸未获,州官多次用刑,逼李七供出首盗姓名及避匿之地 。李七受刑时,遂生陷害王良之心 。他诬陷王良,将其攀扯入案 。州官拘捕王良到案,王良喊冤,坚决不认 。州官也怀疑王良不像是盗匪,于是,就命令王良扮作衙役,让李七当面质认,试探其中的虚实真伪 。没想到,李七与王良虽在妓院之中的灯下见过一面,但是,他对王良的记忆并不清楚 。所以,李七一时无法指认 。但是,李七奸巧,他使用诡词激骂李七,暗中观察众人神情 。王良自知不能隐匿,只得挺身而出,与李七辩质 。谁知李七又伪称,说是当时分赃,还剩下一匹白绫,被王良拿去,作裹腿之用,并请李七当堂脱靴查验 。州官令王良脱靴露腿,发现王良果然用白绫裹腿 。至此,王良百口莫辩其冤 。州官不加细察,以为证据确凿,遂动用大刑,勒逼王良招供认罪,完结案件 。其实,李七与王良在院中哄闹时,王良曾飞腿去踢李七,因靴子脱落,露出裹腿白绫,被李七瞧见,所以,李七才能借以作赃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