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 , 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10周岁以上的 , 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
收养的效力
1、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 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
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
2、养子女可以随养父或者养母的姓 。经当事人协商一致,也可以保留原姓 。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可以解除收养关系吗】3、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和本法规定的收养行为,无法律效力 。收养行为被人民法院确认无效的,从行为开始时起就没有法律效力 。
- 收养关系可以解除吗 收养关系解除的直接后果
- 南京收养关系解除后还要支付生活费给父母吗
- 南京收养关系什么时候成立 南京收养关系什么时候成立的
- 拼多多延长收货是什么意思 拼多多里的延长收货是什么意思?
- 怎样吃燕窝吸收最好 如何能够更好地吸收燕窝的营养
- 整体卫浴安装—整体卫浴安装方法介绍收藏起来
- 老人的赡养人包括 老人什么情况下需要赡养
- 太原杏花岭区公办幼儿园最新收费标准
- 东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要收费吗 东莞社区签约家庭医生收费吗
- 工行余额变动提醒收费吗 工行余额变动提醒收费吗怎么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