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标的和诉讼请求的区别和联系 诉讼标的和诉讼请求的区别

诉讼标的和诉讼请求的区别和联系 诉讼标的和诉讼请求的区别


诉讼请求是用来准确又简洁地表示请求审判的原告的主张;原因事实,又称为诉讼理由,是原告向人民法院请求司法保护所依据的案件事实 。诉讼标的 , 又称为诉的标的或诉的客体,是当事人双方争议和法院审判的对象 。诉讼标的由诉讼请求和原因事实加以特定,其中任一要素为多数时,则诉讼标的为多数 。诉讼标的是诉构成的要素之一,是指当事人之间因发生争议 , 而要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判的法律关系 。每一个诉讼案件至少有一个诉讼标的,但有的案件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诉讼标的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规定:在案件受理后 , 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 , 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 。增加诉讼请求只能在开庭前或者庭审过程中提出 。所以,开庭后增加新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会受理了 。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三十二条
【诉讼标的和诉讼请求的区别和联系 诉讼标的和诉讼请求的区别】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