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销对象
无论是灵活就业人员还是其他,只要参加的是四川省职工基本医保(包括四川省本级和成都市医保参保职工),都可以报销
报销标准
如何报销
参保人员在符合联网结算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看病时,凭医保电子凭证,或持社会保障卡就医,可直接报销门诊费用 。
医保电子凭证首次使用需提前激活哦,目前,主要激活渠道为:
①“成都医保”微信公众号(公众号底部菜单栏→便民服务→业务大厅→点击页面底部电子凭证,按提示操作完成激活)
②“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点击首页或页面底部医保电子凭证→完成实名认证、实人认证激活)
③微信(我→服务→医疗健康→医保电子凭证→选择参保地→去激活)
④支付宝(搜索栏输入“医保”→市民中心·医保电子凭证→刷脸激活) 。
药店买药报销
参保人员需持定点医疗机构医生开具的处方,在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购药,方可纳入报销 。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可以按规定使用个人账户或现金支付 。
举个例子:
NO.1
问:成都市医保参保人在职职工小李2023年内,第一次因感冒先到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就诊花费80元,第二次因肺炎到某三级医院门诊就诊花费300元,第三次因急性胃肠炎到某二级医院门诊就诊花费400元,第四次因上呼吸道感染到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就诊花费56元 , 他分别能够报销多少钱?
答:若小李就诊产生的上述医疗费用均属于政策报销范围内,则历次费用在达到起付线标准以后,根据定点医疗机构级别的不同,按对应的报销比例进行报销 , 具体报销金额如下表 。
就诊
次数
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
年度已累计起付线
报销金额
自付金额
◆可使用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个人账户余额支付或现金支付
第一次
80元
0元
0元
◆本次费用未达到在职职工起付线标准(200元)
80元
第二次
300元
80元
(300元-120元)×50%=90元
◆需先扣除120元剩余年度起付线金额;
◆本次在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在职职工报销比例为50% 。
210元
第三次
400元
200元
400元×60%=240元
◆前两次就诊已累计超200元年度起付线标准,本次不再计扣起付线;
◆本次在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在职职工报销比例为60%
160元
第四次
56元
200元
56元×60%=33.6元
◆前两次就诊已累计超200元年度起付线标准 , 本次不再计扣起付线;
◆本次在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 在职职工报销比例为60%
22.4元
NO.2
问:成都市退休参保人员张大爷2023年内,第一次因慢性支气管炎到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就诊花费80元,第二次因上呼吸道感染到某三级医院门诊就诊花费400元,第三次因肺部感染到某二级医院门诊就诊花费300元,第四次因支气管哮喘发作到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花费100元 , 他分别能够报销多少钱?
答:若张大爷就诊产生的上述医疗费用均属于政策报销范围内,则历次费用在达到起付线标准以后,根据定点医疗机构级别的不同 , 按对应的报销比例进行报销,具体报销金额如下表 。
就诊
次数
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
年度已累计起付线
报销金额
自付金额
◆可使用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个人账户余额支付或现金支付
第一次
80元
0元
0元
◆本次费用未达到退休人员起付线标准(150元)
80元
第二次
400元
80元
(400元-70元)×60%=198元
◆需先扣除70元剩余年度起付线金额;
◆本次在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就诊,退休人员报销比例为60% 。
202元
第三次
300元
150元
【成都普通门诊报销指南 成都普通门诊报销指南电子版】300元×70%=210元
◆前两次就诊已累计超150元年度起付线标准,本次不再计扣起付线;
◆本次在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就诊,退休人员报销比例为70%
90元
第四次
100元
150元
100元×70%=70元
◆前两次就诊已累计超150元年度起付线标准,本次不再计扣起付线;
◆本次在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 退休人员报销比例为70%
30元
NO.3
问:成都市退休参保人员李婆婆,2023年因多种疾病多次到医院门诊治疗,最近一次到某医院门诊就诊,在刷卡报销时被医院收费工作人员告知,本次门诊医疗费用不能报销,这是为什么呢?
答:经核实 , 李婆婆2023年因多次到医院门诊治疗,先后报销门诊医疗费用累计已达到2500元的退休人员年度支付限额(封顶线),本年度内不能再享受普通门诊统筹报销待遇,但李婆婆本次就诊费用可以使用本人个人账户支付 , 也可现金支付 。
NO.4
问:成都市退休参保人员李婆婆2023年内因多种疾病多次到医院门诊治疗,门诊报销费用已达年度支付限额(封顶线)2500元,本年度内不能再享受普通门诊统筹报销待遇 。她的儿子也参加了我市职工医保 , 儿子的门诊报销费用还未达到年度支付限额(封顶线) 。李婆婆的门诊医疗费用能不能用儿子还未用完的报销额度报销呢?
答:不能 。门诊统筹保障待遇(门诊报销待遇)仅限本人享受;个人账户(内的钱)可以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李婆婆的就诊费用需要个人负担的 , 可以用本人个人账户或者儿子的个人账户支付 , 也可现金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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