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烈女到底多疯狂被男人摸下就咬掉肉

“内外各处,男女异群,不窥壁外,不出外庭 。出必掩面,窥必藏形,男非眷属,互不通名 。”——这段出自《女论语》上的话可以一言概括之,那就是“男女授受不亲” 。不了解中国古代历史的人,差不多都把纸上写的,当成实际上已经做了的 。于是,在不知不觉之间陷入了一个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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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药而卒的胡氏死而复生的陈氏
大约从明代开始,官修的史书《烈女传》中增加了一些前所未有的内容 。
《明史·烈女传》载:“胡氏,会稽人,字同里沈袠,将嫁而袠构父难……袠扶父丧归,比服阙,始婚 。胡年已二十七 。踰六月,袠卒,胡哀哭不绝声 。尽出妆具,治丧事 。有他讽者断发◆面绝之 。终日一室中,即同产非时不见 。晚染疾,家人将迎医,告其父曰:‘寡妇之手岂可令他人视,不药而卒,年五十一 。’”
这位被列入“烈女传”的胡氏为亡夫守节,谨守男女授受不亲已到了痴迷的程度,以五十一岁老妇之年,身患重病也不肯请医生诊治,原因就是因为医生是男人,而其时的医生诊病须碰病人的手(切脉),所以竟不治而死 。
这种烈女是唐以前所没有的 。
再看一个《明史》中的例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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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烈女传》载:“陈节妇,安陆人 。适李姓,早寡 。孑然一身 。归父家,守志坐卧小楼,足不下楼者三十年 。临终,谓其婢曰:‘吾死,慎勿以男子舁我!’家人忽其言,令男子登楼举之,气绝窬时矣,起坐曰:‘始我何言,而令若辈至此?’家人惊怖而下 。”
这位陈节妇谨守男女之大防已到了近乎疯狂的地步,不仅生前不与任何男子见面,而且死后还不准男人走上楼抬她的尸体,这种行为,唐以前的史书中也根本没有 。
【古代烈女到底多疯狂被男人摸下就咬掉肉】宋代虽然产生了程朱理学,但《宋史·烈女传》中所载之烈女,对于男女之大防,也并没有达到明代以后那样几近疯狂的程度 。
兹举一例,读者不妨以之与《明史》所载作一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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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烈女传》:“韩氏女,字希孟 。巴陵人,或曰丞相琦之裔 。少明慧,知读书 。开庆元年,大元兵至岳阳,女年十有八,为卒所掠,将挟以献其主将 。女知必不免,竟赴水死 。越三日,得其尸 。于练裙带有诗曰:‘我质本瑚琏,宗庙供苹蘩 。一朝婴祸难,失身戎马间 。宁当血刃死,不作衽席完 。汉上有王猛,江南无谢安 。长号赴洪流,激烈摧心肝!’”
韩氏的投江而死,主要不是因为落入男人之手,而是因为她身陷“胡兵”之中,所以,她才有“汉上有王猛,江南无谢安”的慨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