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满清要把北京内城的汉族人全部赶走?

清廷在北京实行满汉分城居住的政策 , 是从八旗圈占城区房屋开始的 , 前后大体经历了五、六年时间 。
【为什么满清要把北京内城的汉族人全部赶走?】《清实录》中 , 有关八旗圈占北京城区房屋的记载 , 见于顺治元年六月十日(1644年7月13日)一条 , 其文为:“摄政和硕睿亲王谕:京城内官民房屋被圈者 , 皆免三年赋税 。其中有与被圈房屋之人同居者 , 亦免一年” 。此时 , 清军进入北京仅只五周 。由此可知 , 圈占城区民房自八旗进入北京就开始了 。
同年十月 , 顺治在定鼎北京的即位诏书中 , 专门将“京都兵民分城居住”列为“合行条例”之一 。这是清政府第一次明确提出“满、汉分城居住” , 并申明是“原取两便 , 实不得已” 。此外 , 还规定了具体的政策 , 即“其东、中、西三城官民已经迁徙者 , 所有田地应纳租赋 , 不拘坐落何处 , 概准蠲免三年 , 以顺治三年(1646)十二月终为止 。其南、北二城虽未迁徙而房屋被人分居者 , 所有田地应纳租赋 , 不拘坐落何外 , 准免一年 , 以顺治元年(1644)十二月终为止” 。从此诏书中可知 , 分城居住起初是由东、中、西三城开始的 。其时 , 内城中的北城汉族居民尚未迁徙 。满族统治者为了安排八旗的住处 , 强行圈占民房 , 使汉族居民陷入流离失所的困境 。尽管清廷有蠲免租税的政策 , 不过是杯水车薪 , 实难补偿迁居汉民蒙受的巨大损失 。
在“首崇满洲”的政策下 , 未迁徙的汉人与八旗的矛盾也在日渐激化 。顺治三年(1646)二月 , 清廷把“京城内盗贼”的出现 , 归因于“汉人杂处旗下”’严格规定“嗣后投充满洲者 , 听随本主居住;未经投充 , 不得留居旗下” 。顺治五年(1648年)时 , 城内满、汉居民之间的关系更加紧张 , “争端日起 , 劫杀抢夺 , 而满、汉人等彼此推诿 , 竟无已时” 。面对这种形势 , 清廷认为:“迁移虽劳一时 , 然满、汉各安 , 不相扰害 , 实为永便” , 于同年八月十九日(1648年10月5日) , 最终颁布了“凡汉官及商民人等尽徙南城”的谕令 。
这次迁移居民包括所有尚在内城居住的汉人 , 不论官、民、商贾;唯有“八旗投充汉人”、“寺院庙宇中居住僧道” , 以及“看守仓库”且在衙门内住的书办吏役 , 方为例外 。换言之 , 京师内城不允许有汉人民宅 。清廷还规定了具体的迁徙办法 , 即:其原房或拆去另盖 , 或贸卖取价 , 各从其便 。由户、工二部“详察房屋间数 , 每间给银四两” , “令各亲身赴户部衙门 , 当堂领取” 。“定限来岁岁终搬尽” 。同年十月 , 清廷又做了些补充规定 , 除“原房听其折卖”和“按房领给银两”外 , “有地土者 , 准免赋税一年;无地土者 , 准免丁银一年” 。迁出内城的汉人 , 由工部同五城御史查南城(即正阳门外的外城)官地并民间空地 , 给予营造房间 。
美国学者魏斐德先生在《洪业——清朝开国史》中认为满清统治者实行分城居住政策 , 还有惧怕天花的原因 。书中这样描述:汉人被从这一区域(内城)赶了出去 , 被迫到城南寻找居所 。由于1644年天花的传染率特别高 , 由于满人相信只要与汉人接触就会染上这种疾病 , 许多汉人被赶到农村去了 , 过上了长期的隔离生活 。尽管京师的一些富裕粮商捐谷接济难民 , 但这种大规模的种族迁居 , 仍然引起了极大的困难与怨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