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知州清朝什么待遇


广州知州清朝什么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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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知州清朝什么待遇】清代的广州当知府不但享受应有的尊荣还配于供给很是丰盛 , 衙署中每天要消费食米二石 , 共有厨房七间 , 另设有挑水工六名 , 专门到白云山九龙泉挑水作泡茶之用 。每月必演戏、设宴多次以招待客人 , 有时戏、宴繁密 , 分身不暇 , 还得请下属代为应付 , 其豪华做派可想而知 。
广州知府还有额外十多万两银子的年收入 , 那是由盐务、海关等衙门拨给的例规银以及养廉银组成的 , 属于正当收入 。至于额外所得 , 不得其详 。
知府 , 中国古代官名 。宋代委派朝臣为升府之处长官 , 称知(主持)某府事 , 简称知府 。元朝废府设路 , 只在散府设有知府的官职 , 为知某府事简称;其后或设府尹或设知府 , 时府尹亦称知府 。明代始以知府为正式名称 , 官制正四品 , 管辖州县 , 为府一级行政长官 。清沿明制 , 官制从四品 。辛亥革命后 , 撤销府一级行政区 , 知府遂废 。
知府掌一府之政令 , 总领各属县 , 凡宣布国家政令、治理百姓 , 审决讼案 , 稽察奸宄 , 考核属吏 , 征收赋税等一切政务皆为其职责 。可通过荐举、外放、论俸截取或推升等方式选任;可升迁为道员、盐运使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