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宰相苏辙的贡献苏辙的主要成就有哪些

苏辙(1039年3月18日 —1112年10月25日),字子由,一字同叔 ,晚号颍滨遗老,眉州眉山(今属四川)人,北宋文学家、诗人、宰相,“唐宋八大家”之一 。
嘉祐二年(1057年),苏辙登进士第,初授试秘书省校书郎、充商州军事推官 。宋神宗时,任制置三司条例司属官,因反对王安石变法,出为河南留守推官 。此后随张方平、文彦博等人历职地方 。
宋哲宗即位后,召苏辙为秘书省校书郎 。元祐元年(1086年),任右司谏,历官御史中丞、尚书右丞、门下侍郎 。绍圣元年(1094年),因上书劝阻起用李清臣而忤逆哲宗,落职知汝州 。此后连贬数处 。崇宁年间,蔡京当国,再降朝请大夫,遂以太中大夫致仕,筑室于许州,号颍滨遗老 。
政和二年(1112年),苏辙去世,年七十四,追复端明殿学士、宣奉大夫 。宋高宗时累赠太师、魏国公,宋孝宗时追谥“文定” 。
苏辙与父亲苏洵、兄长苏轼齐名,合称“三苏” 。生平学问深受其父兄影响,以散文著称,擅长政论和史论,苏轼称其散文“汪洋澹泊,有一唱三叹之声,而其秀杰之气终不可没” 。其诗力图追步苏轼,风格淳朴无华,文采少逊 。苏辙亦善书,其书法潇洒自如,工整有序 。著有《诗传》、《春秋传》、《栾城集》等行于世 。
苏辙的主要成就有哪些
水利
元丰五年(1082年)河归北流后,依然决溢不断 。元祐元年(1086年)九月,朝廷命“秘书监张问相度河北水事”,十一月张问“请于南乐大名埽开直河并签河,分引水势入孙村口,以解北京向下水患”,回河东流之议复起 。大臣文彦博、安焘、吕大防、王岩叟、王觌和都水王令图、王孝先、吴安持、李伟等,都力主回河东流;右相范纯仁和苏辙、曾肇、赵瞻、范百禄、王存、胡宗愈等则主张维持北流,反对回河 。
元祐三年六月皇帝下诏称:“黄河未复故道,终为河北之患 。王孝先等所议,已尝兴役,不可中罢,宜接续工料,向去决要回复故道 。三省、枢密院速与商议施行 。”
苏辙面对回河加速之势,连上三疏,极力反对,大意谓:“议复故道,事之经岁,役兵二万,聚梢桩等物三十余万 。方河朔灾伤困弊,而兴必不可成之功,吏民窃叹 。”“今小吴决口,入地已深,而孙村所开,丈尺有限,不独不能回河,亦必不能分水 。况黄河之性,急则通流,缓则淤淀,既无东西皆急之势,安有两河并行之理?纵使两河并行,未免各立堤防,其费又倍矣 。”在疏中他又针对北流致“御河湮灭失馈运之利”,“恩、冀以北,涨水为害,公私损耗”,“河徙无常,万一自契丹界入海,边防失备”等三说进行了反驳,极力主张停止回河之役 。元祐四年正月,朝廷下诏停止回河及修减水河;七月,冀州南宫等五埽危急,都水监仍坚主东流或“二股分行,以纾下流之患” 。
八月,苏辙再次上疏称:“夏秋之交,暑雨频并 。河流暴涨出岸,由孙村东行,盖每岁常事 。而李伟与河埽使臣因此张皇,以分水为名,欲发回河之议,都水监从而和之 。河事一兴,求无不可,况大臣以其符合己说而乐闻乎?”“臣愿急命有司,徐观水势所向,依累年涨水旧例,因其东溢,引入故道,以纾北京朝夕之忧 。故道堤防坏决者,第略加修葺,免其决溢而已 。至于开河、进约等事,一切毋得兴功,俟河势稍定然后议 。”元祐五年二月、九月,苏辙又两次进言谏阻东流,并要求“罢吴安持、李伟都水监差遣,正其欺罔之罪”,甚至以“修河司若不罢,李伟若不去,河水终不得顺流,河朔生灵终不得安居”之辞相警告 。但以太后为主的中枢始终倾向东流,虽时停时作,至元祐七年十月河水已大部东流 。绍圣元年(1094年),“尽闭北流,全河之水东还故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