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真宗反腐倡廉的七种武器是什么

宋真宗在位25年 , 治理有方 , 北宋的统治日益稳定 , 国家管理日益完善 , 社会经济繁荣 , 国家强盛 , 史称“咸平之治” 。这个伟大的时代 , 将北宋王朝推向中国封建社会的巅峰 。而它的缔造 , 得益于宋真宗卓有成效的反腐倡廉的举措 。
首先 , 宋真宗有一个传诸后世的良好的廉政理念 。他颁布了告诫百官的《文武七条》:一是清心 , 要平心待物 , 不为自己的喜怒爱憎而左右政事 。二是奉公 , 要公平正直 , 自身廉洁 。三是修德 , 要以德服人 , 而不是以势压人 。四是务实 , 不要贪图虚名 。五是明察 , 要勤于体察民情 , 不要苛税和刑罚不公正 。六是勤课 , 要勤于政事和农桑之务 。七是革弊 , 要努力革除各种弊端 。这《文武七条》均是廉政之举 , 是统治者的苦心孤诣的安排 , 也是老百姓们的热切期望 。在宋真宗看来 , “清心”、“修德”就是廉政的源头 , 就能实现“德治” 。其次 , 宋朝有一整套严谨有效的官员选拔任用制度 。宋代严明赏罚 , 官员有试用期 , 试用官员转正要有若干名正式官员保举 , 按规定 , 官员不得保举曾犯有贪污罪的官员转正 。这使得上司很注意防范下属犯贪污罪 , 荐举者很关心被荐举者的德行 , 这样 , 只有才德兼备者才能被选拔进入官员队伍 , 自然而然 , 官员的贪污行为也就相应减少了 。
第三 , 建立了一整套监察官员的渎职惩处制度 , 选拔的标准和职务回避制度 。宋朝对具有纪委职责的监察官员有着严格的规定 , 甚至监察官违反出巡制度都要遭受处罚 。还特别规定了监察官失察 , 自身贪暴受惩处的制度 。对于失察德监察官 , 宋真宗实行严厉的处罚 。
【宋真宗反腐倡廉的七种武器是什么】据有关史籍的记载 , 宋朝监察官员台官(御史)的选拔 , 有严格的标准 , 首先要“鲠亮感言” , 廉洁无私 , 纠缠不避权贵;其次要有较高的文化素质和从政的实践经验;三是实行官亲回避制度 。凡宰执所荐之人 , 以及宰执子弟 , 亲戚和属官 , 一概不得充任台官 。
因为这些廉政举措 , 宋真宗和他的后来者们创造了一个政治清明、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双丰收的宋王朝 。名传后世的清官包拯就是产生在宋真宗统治的时代 , 这也从侧面表现了宋真宗廉政建设的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