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装修工程验收规范( 六 )


本标准修订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大量调查研究,鼓励“四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检验批抽样检验的理论水平,解决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中的具体问题,丰富和完善了标准的内容 。标准修订时与《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411等专业验收规范进行了协调沟通 。
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标准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编制组按章、条顺序编制了本标准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在执行中应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 。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标准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标准规定的参考 。
1 总则
1.0.1 本条是编制统一标准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系列标准的宗旨和原则,以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方法、程序和原则,达到确保工程质量的目的 。本标准适用于施工质量的验收,设计和使用中的质量问题不属于本标准的范畴 。
1.0.2 本标准主要包括两部分内容,第一部分规定了建筑工程各专业验收规范编制的统一准则 。为了统一建筑工程各专业验收规范的编制,对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的划分、质量指标的设置和要求、验收的程序与组织都提出了原则的要求,以指导和协调本系列标准各专业验收规范的编制 。
第二部分规定了单位工程的验收,从单位工程的划分和组成,质量指标的设置到验收程序都做了具体规定 。
1.0.3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有关标准还包括各专业验收规范、专业技术规程、施工技术标准、试验方法标准、检测技术标准、施工质量评价标准等 。
2 术语
本章中给出的17个术语,是本标准有关章节中所引用的 。除本标准使用外,还可作为建筑工程各专业验收规范引用的依据 。
在编写本章术语时,参考了《质量管理体系 基础和术语》GB/T 19000-2008、 《建筑结构设计术语和符号标准》GB/T 50083-97、《统计学词汇及符号 第1部分:一般统计术语与用于概率的术语》GB/T 3358.1-2009、《统计学词汇及符号 第2部分:应用统计》GB/T 3358.2-2009等国家标准中的相关术语 。
本标准的术语是从本标准的角度赋予其含义的,主要是说明本术语所指的工程内容的含义 。
3 基本规定
3.0.1 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应建立必要的质量责任制度,应推行生产控制和合格控制的全过程质量控制,应有健全的生产控制和合格控制的质量管理体系 。不仅包括原材料控制、工艺流程控制、施工操作控制、每道工序质量检查、相关工序间的交接检验以及专业工种之间等中间交接环节的质量管理和控制要求,还应包括满足施工图设计和功能要求的抽样检验制度等 。施工单位还应通过内部的审核与管理者的评审,找出质量管理体系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并制定改进的措施和跟踪检查落实等措施,使质量管理体系不断健全和完善,是使施工单位不断提高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基本保证 。
同时施工单位应重视综合质量控制水平,从施工技术、管理制度、工程质量控制等方面制定综合质量控制水平指标,以提高企业整体管理、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 。
3.0.2 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建设部令第86号),对国家重点建设工程、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等必须实行监理 。对于该规定包含范围以外的工程,也可由建设单位完成相应的施工质量控制及验收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