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官员服饰介绍唐朝官员服装等级及特色标志

在隋炀帝大业六年(610)仅规定“五品以上通著紫袍,六品以下兼用绯绿” 。到了唐代为进一步巩固常服的礼仪规范,制定了详细的律令格式 。品级差别主要体现在两方面:品色制度与章服制度 。
【唐朝官员服饰介绍唐朝官员服装等级及特色标志】(1)品色制度(兼及腰带制度):
品色制度以官员散官品级的不同而配以不同颜色、质料、纹样官服的制度(兼以腰带饰物规定) 。
武德四年(621)制定初步的常服规范,八月敕:“三品以上,大科紬绫及罗,其色紫,饰用玉 。五品以上,小科紬绫及罗,其色朱,饰用金 。六品以上(下),服丝布,杂小绫,交梭,双紃,其色黄 。六品七品饰银 。八品九品鍮石 。”
贞观四年(630)二次下诏修订:“三品以上服紫,四品五品以上服绯,六品七品以绿,八品九品以青 。妇人从夫之色 。仍通服黄 。”
贞观五年(631)敕七品以上服龟甲双巨十花绫,其色绿 。九品以上服丝布及杂小绫,其色青 。
上元元年(674)诏:“一品以下文官,并带手巾、算袋、刀子、磨石 。其武官,欲带手巾、算袋者亦听 。文武官三品以上服紫,金玉带 。四品服深绯,金带 。五品服浅绯,金带 。六品服深绿,七品服浅绿,并银带 。八品服深青,九品服浅青,并鍮石带 。”
至此奠定唐代服色制度基础 。后世皇帝只是适时加以调整 。
文明元年(684)将八九品的青色改为碧(因为青布用蓝靛多次浸染所得深青泛红色光,易与紫色相混) 。
景云年间(710-711):“九品以上一品以下,文武依上元故事,带手巾、算袋 。武官咸带七事韦x(x代古字无法输入,字形类牒),并足 。其腰带,一品以下五品以上,并用金 。六品七品并用银 。八品九品共用鍮石 。”
太和六年(832)右仆射王涯准敕:“亲王及三品以上,若二王后,服色用紫,饰以玉 。五品以上,服色用朱,饰以金 。七品以上,服色用绿,饰以银 。九品以上,服色用青,饰以鍮石 。应服绿及青人,谓经职事官成及食实禄者,其用勋官及爵,直诸司依出身品,仍各佩刀、砺、纷帨 。流外官及庶人服色用黄,饰以铜铁 。其诸亲朝贺宴会服饰,各依所准品,诸司一品、二品许服玉及通犀,三品许服花犀及班犀及玉,又服青碧者,许通服绿 。”同时常服纹样制度进一步规范化:“三品以上许服鹘衔瑞草,雁衔绶带,及对孔雀绫袍袄 。四品五品,许服地黄交枝绫 。六品以下常参官,许服小团窠绫,及无纹绫,隔织独织等充 。除此色外,应有奇文异制袍袄绫等,并禁断 。”
总括之,颜色从高到低依次为:紫——绯——绿——青(后改为碧) 。
而腰带饰物从高到低依次为:玉——金——银——鍮石 。
至于黄,在唐以前,黄色上下可以通服,例如隋朝士卒服黄 。唐代认为赤黄近似日头之色,日是帝皇尊位的象征,“天无二日,国无二君 。”故赤黄(赭黄)除帝皇外,臣民不得僭用 。把赭黄规定为皇帝常服专用的色彩 。唐高宗李治(公元650年至683年)初时,流外官和庶人可以穿一般的黄(如色光偏冷的柠檬黄等),至唐高宗中期总章元年(公元668年),恐黄色与赭黄相混,官民一律禁止穿黄 。从此黄色就一直成为帝皇的象征 。
值得一提的是,唐代政府规定的服装色彩制度,在实际生活中是没有彻底地执行的 。唐高宗咸亨五年(即上元元年、公元674年)五月,因在外官人百姓于袍衫之内,穿朱、紫、青、绿等色短衫袄,或在乡间公开穿这些颜色的袍衫,故又颁布过禁令 。
(2)章服制度:
章服制度是常服发展至一定阶段的产物,是官员随身配带鱼(龟)袋的制度 。《旧唐书 舆服志》:“自后(开元九年721)恩制赐赏绯紫,例兼鱼袋,谓之章服 。”随身佩鱼的目的,一是用它作为朝君应见的凭证,二是用来明尊卑、严内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