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强推义务教育孩子纷纷就读私塾避风头

上世纪初 , 日薄西山的清王朝开始推行“新政” , 教育革新亦是其中重要一环 。光绪末年 , 学部颁布《强迫教育章程》 , 明文规定7岁以上幼童必须入学读书 , 否则就要“罪及父母” 。此令一出 , 广州城里无数父母心生惶恐 , 以为既是“强迫教育” , 官家一定会派出警察 , 将小儿捉拿到学堂里去 。大家三五成群 , 纷纷把孩子送进私塾 , 念不念书不要紧 , 先混个学籍再说 。于是 , 清廷推行“强迫教育”的最初几年 , 城内各家私塾倒是发了不少财 。《民权画报》的采访人员看不过眼 , 觉得官家信息不透明 , 才是乱象之根源 , “愚夫妇误解误疑 , 情固可笑 , 然当道者亦应出示解释 , 以善后事也” 。由于时局纷乱 , 财政紧张 , 晚清年间推行的“强迫教育”更多地停留于纸面之上 , 但它毕竟是近代义务教育的先声 , 其后的数十年间 , 义务教育的推行亦是时断时续 , 十分艰难 , 但广东的知识精英从未放弃过开启民智的努力 , 这一份诚意值得铭记 。
民间乱象“强迫教育”吓坏了爹娘
清朝末年 , 一份名为《强迫教育章程》的官方文件出炉了(以下简称《章程》) 。这份由学部颁布的文件只有10个条款 , 却开了近代义务教育的先声 。
按《章程》规定 , 全国各地必须广设劝学所;各个省城须设蒙学100处 , 各府州县设40处;孩子满了7岁一定要入学 , 否则“罪及父母”;朝廷每过两年考核 , 地方官如果敷衍塞责 , 查实后予以处罚;如有地方绅士捐资助学 , 也会给予奖励 。
警察挨家挨户上门调查
朝廷诏令一下 , 地方官自然就忙乱起来了 。在省城广州 , 警察纷纷出动 , 挨家挨户上门调查 , 统计适龄儿童数目 , 以作“强迫教育”之预备 。“强迫教育”压根就是个新事物 , 大家以前从来没听说过 , 官家也没好好释疑 , 只是翻来覆去强调“幼童不入学 , 将罪及父母” 。这下 , 家有小儿的父母心里全打起了鼓 , 警察挨家挨户上门是什么意思 , 会不会把孩子锁将起来 , 押进学堂去?左邻右舍一商量 , 还是把孩子先送进私塾避一避的好 。
媒体批评政府信息不透明
《民权画报》报道的强迫教育之乱象 。
据当时的《民权画报》报道 , 城内各处私塾人头簇簇 , 家长们的首要目标就是为孩子挂个名 , 拿个学籍 , 以免被警察拘了去 。爹娘忧心如焚 , 私塾先生趁机提价 , 发笔小财 。“强迫教育”本意在于减少文盲 , 惠及民众 , 这样一来 , 倒成了不折不扣的扰民之举 。《民权画报》觉得乱象根源在于官家解释工作做得太差 , 信息不够透明 , 于是大声疾呼:“愚夫妇误解误疑 , 情固可笑 , 然当道者亦应出示解释 , 以善后事也 。”
说实话 , 清王朝当时已日薄西山 , 推广“强迫教育”只能是雷声大 , 雨点小 。朝廷一开始放话 , 初等小学堂不收学费 , 但很快学部就变了卦 , 要求京城外的小学堂征收学费 , 地方士绅趁机摊派学捐 。穷家小户本就指着孩子干活 , 没多少父母有心送孩子读书 , 哪里还架得住各种摊派 。随着朝廷气数已尽 , 《强迫教育章程》也就不了了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