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督与巡抚哪个官大?总督与巡抚分别是什么官

清朝的地方行政制度实行的是督抚制 。当时全国划分为23个省,每个省设一名巡抚,为主管一省民政的最高长官 。总督权力比巡抚大得多,但与巡抚之间没有直接的隶属关系,总督和巡抚都是对上直接听命于皇帝 。不同的是总督可以管数省,侧重军事,巡抚只管一省,侧重民政 。当时全国设八大总督,分别为直隶、两江、闽浙、两湖、陕甘、四川、两广、云贵总督 。这就不难看出浙江事实上是归闽浙总督管的 。李沛诚所著《中国历代改革者》一书中专门介绍两江总督管辖的是:江苏、安徽、江西三省 。
【总督与巡抚哪个官大?总督与巡抚分别是什么官】
总督和巡抚合称“督抚”,都是从明朝开始设置的 。那时,政府派大臣处置地方军政事务,有两种头衔,全称分别是“总督某地等处地方提督军务粮饷兼巡抚事”和“巡抚某地等处地方提督军务兼理粮饷”,前者就是总督,后者就是巡抚,都属于临时性质事罢还朝 。
清朝时,正式以督抚为地方最高长官 。总督管辖一省或二三省,冶理辖区内的军民要政 。巡抚是省级地方长官,总揽一省的军事、吏治、刑狱等事 。鸦片战争前,清朝全国有8总督16巡抚 。8总督为:直隶、陕西、甘肃、浙江、湖南、湖北、广东、广西、云南、贵州、福建、江西 。东北奉天、吉林、黑龙江三省的督抚一直到公元1906年才设置 。直隶、四川两省只设总督,不设巡抚 。甘肃巡抚于1754年撤去,由陕甘总督兼任 。公元1884年,建新疆省,开始设甘肃新疆巡抚,驻乌鲁木齐 。公元1885年,台湾建省,改福建巡抚为台湾巡抚,驻台北,福建巡抚由闽浙总督兼任 。其余各省则督抚并置 。总督的官品高于巡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