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合同消费凭证


装修合同消费凭证

文章插图
文章插图
(资料图)
宁德网消息(闽东日报采访人员 杨洋 通讯员 李福棣)近年来,房地产的升温推动了建材、家居用品、装饰装修行业的快速发展,与此同时,房屋、家居用品、建材和房屋装修服务也同步成为广大消费者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
采访人员了解到,2019年度,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共接到房屋类投诉举报58件,主要涉及公摊面积太大、小区配套景观、设施、人车分流与宣传不符、车位产权、预收物业费和垃圾转运费等问题;接到装修建材商品投诉110件,主要涉及交货不及时、订购产品与样品不符、水暖洁具与图片不符、壁膜漆出现气泡等问题;接到家居类产品类投诉举报85件,主要问题有:家具与预订的不一致、尺寸不符,乳胶床垫不全是乳胶,沙发起皮、开裂等;接到房屋装修服务投诉举报26件,主要涉及合同违约、使用材料以次充好、主梁钢筋被切割、电路不履行保修义务等问题 。如何在消费过程中合理维权,采访人员结合了一些案例供消费者参考 。
选购瓷砖小心“偷梁换柱”
2019年10月份,消费者李先生诉称于2019年2月份在商家处下订单购买瓷砖,价值170元/片,收到货后实际型号与原来购买的不符,厚度也不一样,瓷砖表面看不出不同,消费者装修贴上后才发现,认为商家以次充好,要求商家半价退还 。接到投诉后,东侨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组织双方协商调解,商家、消费者分别针对瓷砖厚度、型号等问题进行说明 。经调解,经销商赔偿1000元以弥补消费者的损失 。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选购瓷砖时,消费者宜签订合同,约定商品的品类细节,并在安装瓷砖前仔细核对货样,发现问题及时投诉 。
对实物样品拍照留存
去年9月,缪女士花费5500元从一商家处订购3个黑胡桃木门 。但安装时商家提供的木门为暗红色,与到店看货时样品的黑胡桃明显不同要求退换货,商家却告知不予退换 。经工作人员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商家给予补贴重新换门 。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要事先与商家签订合同,就商家履行的义务及违约后违约方应承担的责任等条款进行明确,同时对商家展示的实物样品拍照留存,并保留消费凭证,便于维权时有据可依 。
挑选家装公司要“擦亮眼”
2019年8月,福鼎市消费者李先生与某家装公司签署半包装修合同,在装修过程中,怀疑商家做卫生间防水时没有把底灰铲掉,导致贴完砖渗水严重,商家不予售后,诉求要求返工 。经福鼎市市场监管局调解,商家同意支付2000元让消费者自行返工,消费者表示同意 。
【装修合同消费凭证】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选择家装公司时,要看是否有营业执照和家装资质证书,要看是否有专业的施工队伍 。签订家装合同时要尽量详尽,列清建材的规格、质量等级、价格 。同时要经常到装修现场查看工程进度和使用材料的规格、型号,防止施工人员“偷梁换柱”将材料调包,通过现场巡查也可以及时跟进工程进度,能够发现装修中存在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