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古代史上30大惊人酷刑:割喉剖腹太吓人了!( 三 )


早在犯人和刽子手到达行刑地前,十字架的直杆已插入地中 。后人描绘的基督背负十字架走向「颅地」的场面,从刑罚角度来看是违背事实的 。
在行刑地,用绳子把犯人绑缚在刑具上,不过更经常的是直接用钉子钉,先钉手,再钉脚,钉子从来都不会钉在手掌上,因为手掌承受不住身体的重量会撕裂,而胳膊便可能因此得到解放 。有经验的刽子手会将长钉钉入腕骨间一个狭窄空隙,如今解剖学称之为德斯托宽隙 。
进入现代社会后,十字架刑仍有其生命力 。20世纪70年代,越南军人曾将「叛徒」钉上十字架;80年代,有的国家的小偷会被处以此刑;90年代,苏丹等7国则将犯人送上十字架以示众 。
7:活埋
活埋一般用于大规模屠杀 。在中国的战国时期,秦将白起一次便活埋了赵国降卒四十万,秦始皇的坑儒行动只是小巫见大巫 。
罗马人处罚犯法的女人时,也多采取「活埋」 。
古波斯人在活埋实施前,会将犯人从高处掷入一大堆刻意烧成的灰烬之中,灰烬进入犯人肺部所引起的窒息远比一般活埋所引起的单纯缺氧要可怕得多 。
高卢人和日耳曼人用活埋对待叛徒和逃兵 。哥特人则用之专门处理同性恋者 。在中世纪的法国,为了「体面」,女人是不会被吊死的,毕竟一个女人吊在半空中,在众人的眼皮下甩来扭去,晃动着双腿是极不合礼仪的事,所以必须活埋她 。现代的活埋记载见于越战时期 。
8:木桩刑
对于此刑,19世纪的《大百科全书》下了这样的定义:「将人类的残忍性发挥到极致的创造之一」 。行刑方法在于将木桩插入犯人身体,最常见的是插入肛门,任其死去 。
根据木桩直径的不同,有时肛门事先用扩张器张开或用刀割开,然后刽子手将木桩插入,再用锤子钉 。在有的地区,木桩插入五六十厘米后,刽子手会把木桩竖起来,插入先打好的铜里,让木桩配合犯人的自重,一点点地深入,直至其从腋下、胸部、背部或肛腹穿出,在一般情况下,被如此「修理」的犯人往往要承受三天以上的折磨 。
欧洲亲教战争期间,木桩刑尤其流行,在1669年的意大利皮埃蒙城,一个贵族的女儿德拉图尔浑身赤裸地被穿身而死,一群刽子手将她高高举起游行,并宣称尸体便是他们的旗帜 。
1958年,伊拉克国王的舅舅因同性恋被处木桩刑,之所以选择该刑是因为他「喜欢在屁眼里插玩意儿」 。
9:活剥
活剥即揭人皮,可以是局部、也可以是全部 。
在古印度,活剥又称「小火去细毛」,即用火把灼烧皮肤,把身体烤熟到三分 。这时,活肉彻底附着在身体上的皮肤分离 。然后「置犯人的叫喊于不顾,将他的皮整个地揭下来……他的肌肉完全呈现,血管清晰外露,可以看见内脏在搏动,光线照在他的胸前,肌肉纤维熠熠生辉」 。
这样的活剥需要技巧,可能已代表人类剥皮活动的最高水平 。因为在其它地区和国家,很多人并不追求整张效果,直接就作「艺术处理」 。或切成极细的带子,或切成圆片、碎片、长方片……处理的最佳杰作是把皮切成狭长的环形细节 。
作为刑罚,活剥已消失了数个世纪,但人皮一直是可怕的变态收藏家追寻的对象 。19世纪末,人类解剖学史上著名的斯皮兹那展览一张完整的被鞣过的人皮 。还有纳粹,收集了不仅带有漂亮纹身的人皮,并将部份人皮用做书皮、灯罩、垫纸板或其它艺术品的良材 。
10:肢解
该刑意味着干脆地剁下四肢 。但发展到一定时期后,施刑者认为「干脆」太便宜犯人,于是,有了许多种花样 。波斯人别出心裁的做法是先从手指下刀,然后切脚趾,再砍手、臂、踝、腿、耳朵、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