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自成吃活人真相:明朝的福王朱常洵被活炖

崇祯十四年(1641年)正月二十日 , 河南洛阳福王府邸里 , 人声鼎沸 , 烈焰腾腾 。王府中堂广场上 , 烘烧着一口从洛阳郊外迎恩寺抬来的“千人锅” 。巨大的铁锅内 , 撒满姜、葱、蒜、桂皮、花椒以及无数高汤炖煮用料 , 奇香扑* 。
熊熊烈焰中 , 最骇人心目的是 , 巨锅之中 , 除七、八只剥皮去角的梅花鹿外 , 还有一个光头的三百多斤的巨胖活人在里面 , 他盲人游泳一样瞎扑腾着 , 时而窜上水面 , 时而沉入水底 , 边嚎边叫 , 好不凄惨 。
其间 , 这个连阴毛都被剃光的“猪油糕”样的大胖人刚刚抓住一只浮起的梅花鹿尸体喘息 , 大锅周围两三千围观的农民*士兵 , 立刻用长矛戮刺其胳膊 , 使此人不得不惨叫着放开手 , 重新在已经微微烧开的热水中“游泳” 。
锅中的巨胖 , 不是什么寺中和尚 , 也不是在表演“绝世武功” , 此人乃明朝当今皇上崇祯皇帝的亲叔父、明神宗最宠爱的儿子——福王朱常洵;大锅周围兴高采烈围观的人 , 乃李自成手下的农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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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正在欣赏的“活物” , 正是马上要享受的大餐中的一味主菜——“福禄(鹿)宴”中的“福”菜 。一个时辰过后 , 煮得烂熟的福王朱常洵以及数只梅花鹿已经被几千兵士吃入腹内 , 成为大家的美味晚餐 。
河南本来是富有之乡 , 但连年灾害 , 加之明廷七藩封于此地 , 土地高度集中 , 贫困人民非*即逃 , “桀黠不逞者遂相率为盗” 。李自成进入河南之始 , 手下仅有一千左右兵士 , 势单力薄 , 几个月便发展到数万人 , 农民*一举攻克宜阳、永宁、偃师、灵宝、宝丰等地 , 明朝宗室万安王以及各县*员数百人 。也恰在此时 , 宋献策和朱金星这两个“知识分子”加入了李自成农民* 。朱金星是犯法被贬戍的“举人” , 宋献策是江湖术士 , 二人深受重用 。
农民*在河南 , 最大的目标自然是洛阳的福王朱常洵 。此人乃明神宗第三子 , 是宠妃郑贵妃所生 , 他差点夺了明光宗当时的太子之位 。明末“三案” , 追根溯源 , 皆与此人及其母亲大有关系 。
万历二十九年 , 明神宗封此爱子为福王 , 婚费达三十万金 , 在洛阳修盖壮丽的王府 , 超出一般王制十倍的花费 , 并一次赐田四万余顷 。就国之后 , 福王横征暴敛 , 侵渔小民 , 千方百计搜刮 , 坏事做绝 。崇祯即位后 , 因这位福王是帝室尊属 , 对他很是礼敬 。
这位重达三百斤的肥王爷终日闭阁畅饮美酒 , 遍女娼 , 花天酒地 , 也算韬光养晦吧 。陕西流贼猖炽之时 , 河南又连年旱蝗大灾 , 人民相食 , 福王不闻不问 , 仍旧收敛赋税 , 连基本的赈济样子也不表示一下 。四方征兵队伍行过洛阳 , *士兵纷纷怒言:“洛阳富于皇宫 , 神宗耗天下之财以肥福王 , 却让我们空肚子去打仗 , 命*贼手 , 何其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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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退养在家的明朝南京兵部尚书吕维祺多次入王府劝福王 , 劝他说即使只为自己打算 , 也应该开府库拿出些钱财援饷济民 。福王与其父明神宗一样 , 嗜财如命 , 不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