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2007年 安徽省茧丝绸产业化发展规划

安徽省茧丝绸产业化发展规划(2003—2007年)【2003—2007年 安徽省茧丝绸产业化发展规划】为促进我省茧丝绸行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推动我省由茧丝绸主产省向茧丝绸强省迈进,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实施意见》(皖政〔2003〕52号),特制定本规划 。
基本介绍中文名:安徽省茧丝绸产业化发展规划(2003—2007年)
类型:规划
地区:安徽省
发布机构:安徽省人民政府
通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产业化十大主导产业发展规划(2003—2007年)的通知皖政办〔2004〕13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农业产业化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编制的水果、畜牧、优质粮、优质油、渔业、茶叶、蔬菜、棉花、中药材、茧丝绸等农业产业化10大主导产业发展规划(2003—2007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实施意见》(皖政〔2003〕52号)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强有力的工作班子,完善协调机制,强化责任,落实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科学指导农业产业化规範有序发展,大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保持我省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四年二月十六日发展规划安徽省茧丝绸产业化发展规划(2003—2007年)为促进我省茧丝绸行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推动我省由茧丝绸主产省向茧丝绸强省迈进,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实施意见》(皖政〔2003〕52号),特制定本规划 。一、行业现状与发展环境分析我国是世界丝绸生产和出口大国,茧丝绸行业是我国入世后少数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之一 。我省是全国桑茧丝主要产区之一 。2002年,全省桑园面积4.39万公顷(66万亩),蚕茧产量2.55万吨,白厂丝产量3280吨,丝织品3300万米,丝绸直接出口创汇3653万美元,茧丝绸在全国所处的位次分别是:桑园面积居第6位,桑蚕茧产量居第8位,生丝产量居第6位,丝织品产量居第6位,丝绸工业总产值居第6位,出口创汇居第9位 。“十五”以来,我省茧丝绸行业改革不断深化,经营管理体制逐步完善;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产业布局进一步最佳化;新技术不断开发套用,行业技术开发能力得到增强 。这些都为推动茧丝绸产业化奠定了基础 。但是,我省实施茧丝绸行业产业化经营仍存在着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一是蚕桑生产技术服务体系建设缓慢,蚕桑生产单产低、质量差、规模小,呈现出粗放式经营的格局 。目前,我省现有的15家蚕种场,生产规模达到国家要求5万张以上的仅有5家;我省亩桑产茧量为46公斤,低于全国平均水平3公斤,分别低于浙江、江苏36公斤和28公斤 。二是部分地区缺少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化进程缓慢,鲜茧流通环节多头、无序现象依然存在 。三是丝绸企业技术装备总体水平低,特别是在丝绸深加工和桑蚕茧综合资源的利用方面力量薄弱 。四是科技成果转化率低,科研创新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不足,资源的潜在增值能力没有得到充分利用与挖掘 。目前,茧丝绸产业的发展环境主要表现为三大特点:一是丝绸市场消费需求潜力巨大 。蚕丝作为“纤维皇后”和“绿色”、“环保”产品,必将成为21世纪消费的主流之一 。目前,世界蚕丝纤维消费总量约6万吨,仅占纤维总量的0.175%,我国丝绸消费量仅占世界丝绸消费总量的4.6%,人均消费仅为美国的2.8%,日本的3.8%,印度的14% 。因此,国内外丝绸消费市场蕴藏着较大的潜力 。二是全球茧丝绸生产相对集中 。随着全球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产业结构的不断升级,全球茧丝绸产业的地区结构正在发生较大的变化,一些经济已开发国家茧丝绸生产逐步萎缩,亚洲地区特别是中国已成为全球茧丝绸生产的主要集中地 。三是政策环境较为宽鬆 。“十五”期间,国家争取用10年左右的时间,把我国由茧丝绸大国建设成为茧丝绸强国 。这些都为我省茧丝绸产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巨观环境 。与此同时,我省茧丝绸行业发展也面临着一些不利因素,主要有:一是我国茧丝绸行业正面临越来越多的来自周边国家如印度、泰国、越南等的激烈竞争;二是广西、山东、广东、陕西等省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退耕还林等相关政策的推动下,蚕桑生产以年均20~40%的速度迅速发展,我省蚕茧在全国市场所占份额受到挤压,并影响到丝绸製造业规模的扩大 。二、发展目标与措施(一)发展目标1.茧丝绸产量:2007年,全省桑园面积90万亩,蚕种产量130万盒,蚕茧产量4.5万吨,厂丝年产量6000吨,丝织品产量5000万米,较2002年分别增长36%、81%、76.5%、83%和52%,年均增长分别为6.4%、12%、11.2%、12.6%和8.7% 。2.茧丝绸质量:鲜茧出丝率14%以上,厂丝平均等级3A+50以上,丝织品(成品绸)入库一等品率90%以上 。3.蚕桑生产技术推广目标:2007年,优良蚕品种推广率100%,优良桑品种推广率40%,方格簇推广率70%以上,小蚕共育推广率70%以上,省力化养蚕推广率50%以上 。4.茧丝绸生产技术:热风循环式烘茧机达20%,无梭织机比例达20%,自动缫丝机比例达90%以上,缫丝装备技术处于世界先进水平,全行业生产实施绿色环保无污染生态标準 。5.市场开拓:丝绸年出口创汇1亿美元,较2002年增长173% 。6.经济和社会效益:茧丝绸行业总产值30亿元,行业实现利润1亿元,提供就业岗位3万个,带动农户45万户,来自主导产业的农户户均收入达1575元 。(二)主要措施1.培育一批产业基地 。建设1—2个国家级蚕茧基地和10个省级蚕茧基地,实施“123”工程,即发展10个重点企业,建设20个蚕业合作组织,培育300个蚕茧大户,使基地年产上车率90%以上、解舒率60%以上、亩产58千克以上的蚕茧达5万担以上 。2.扶持一批龙头企业 。扶持5个省级龙头企业,重点扶持绩溪丝业、黄山华盛、霍山源牌、阜阳京九、金寨三利等一批经济效益好、管理水平高、产品开发能力强、具有较好发展前景的茧丝绸企业发展,培育5个自动缫生产规模8000绪、8个自动缫生产规模4000绪的骨干企业,发挥其示範、带动作用,形成以省级龙头企业为主体、以中小企业为依託的龙头企业群 。3.实施一批重点项目 。实施30户企业60项茧丝绸产业化项目,计画总投资9亿元 。重点实施绩溪丝业有限公司总投资1.8亿元的老桑园改造、新桑园建设、养蚕技术套用以及丝织技改项目;安徽京九丝绸有限公司总投资1.2亿元的缫丝、织造技改项目和新产品开发项目;黄山华盛丝绸集团4万亩优质高产桑园的示範工程项目;黄山天松自动缫改造和蚕桑基地建设项目;安徽源牌集团无纺真丝製品生产项目 。4.开发一批名牌产品 。在蚕种、蚕茧、丝类、绸缎产品上,培育5个省级名牌,1个国家级名牌 。扩大名牌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引导社会资金、技术、人才向名牌产品流动,实现资源的最佳化配置 。三、主要任务(一)继续深化茧丝绸流通体制改革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蚕茧流通体制改革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1〕62号)精神,进一步完善鲜茧收购资格认定製度,未经鲜茧收购资格认定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鲜茧收购业务;改革蚕茧价格管理办法,建立在政府调控下主要由市场形成蚕茧价格的机制;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蚕种生产、经营市场準入机制,实行蚕种生产和经营资格许可制度,支持具备条件的茧丝绸产业化龙头企业参与蚕种经营,促进蚕种资源最佳化配置,加快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茧丝绸市场体系建设 。(二)进一步完善茧丝绸贸工农一体化经营方式 。大力发展连线龙头企业和农户的蚕桑专业合作组织,提高蚕农的组织化程度,深化蚕桑科技推广体制改革,形成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蚕桑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 。按照“产品区域化、优质化、基地建设标準化”的原则,採取典型示範、龙头带头、政策引导相结合的方式,大力推广规模化、基地化、科学化种桑养蚕,最佳化桑蚕品种,广泛推行小蚕共育、方格簇、省力化饲养等先进方法,努力提高单产和质量 。因地制宜,稳步推行“公司+农户”、“公司+蚕农合作组织+农户”、“公司+基地+农户”等农民乐于接受的产业化经营模式,引导龙头企业根据市场需求和加工销售能力,通过定向投入、定向服务、定向收购以及建立风险基金、吸收基地农户参股、二次返利等形式,建立经济利益共同体,完善利益分配机制,逐步形成适应茧丝绸行业发展需要的生产和经营新机制 。组建安徽省茧丝绸行业协会,充分发挥协会在行业发展、协调、信息传导、建立产业保障机制以及反倾销等方面的作用,探索政府与协会、企业间合作方式,形成政府巨观调控措施得力,协会、企业积极配合的管理体系 。(三)进一步调整和最佳化行业经济结构 。重点发展皖西、皖南蚕茧生产,形成加工基地与原料生产相结合的皖南、皖西两大茧丝绸产业带,加快黄山、宣城等市茧丝初级产品向深加工产品的转化,促进地区间合理分工与协作,实现优势互补,协调发展 。组织实施桑、蚕最佳化工程、茧丝最佳化工程和真丝绸品种最佳化工程,促进我省茧丝绸行业全面技术进步 。鼓励产学研相结合,加快科技含量高的特色蚕丝和蚕桑副产品综合利用的研製与开发 。发展筒装丝、捻线丝生产,恢复发展绢纺生产 。(四)大力开拓国际国内市场 。积极挖掘国内丝绸市场消费潜力,有针对性地开发不同档次的产品,全方位地满足国内市场的需求 。发挥专业外贸公司丝绸出口主渠道的作用,大力培育企业自营出口能力 。巩固欧美、日韩、东南亚主要市场,开拓东欧、中东、非洲、南美等市场,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 。(五)加强标準化、法制化建设,规範市场体系 。加强行业生产、流通领域的标準化、法制化建设,依法规範茧丝绸生产经营行为,整顿鲜茧收购秩序,依法打击、惩处对农业无投资、无服务、自身无资金、无收烘场所的“四无”茧贩子,为产业化经营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六)完善产业化发展的政策、法规 。按照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实施意见》(皖政〔2003〕52号)精神,各有关市、县要按照“因地制宜、发挥优势、突出重点、形成特色”的原则,制定本地区茧丝绸产业化实施规划和产业政策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要成立领导小组,设立专门办事机构,实行目标管理,把政府推动和市场导向结合起来,促进各项工作深入开展 。各级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支持茧丝绸产业化发展的相关政策,推动茧丝绸产业化发展 。积极争取国家茧丝绸发展风险基金,认真做好省级茧丝绸结构调整资金的运作管理 。完善《蚕种管理条例》及有关实施细则,推动我省蚕种资源的最佳化,健全茧丝绸产业化的法律保障体系,为产业化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