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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城第一贪【京城第一贪】门头沟区原副区长闫永喜因贪腐问题被中纪委双规 , 其子给了同学父亲尹某328万元想把闫永喜捞出 , 结果全被骗光 。2015年2月26日 , 尹某因诈欺罪、契约诈欺罪被海淀法院决定执行刑期18年 。
双规同学父亲称“认识中纪委的人”2011年1月12日 , 被媒体称为“京城第一贪”的门头沟原副区长闫永喜在北京市一中院受审 , 当时其儿子闫某等家属到庭参加旁听 , 不过闫某一直吞吞吐吐 , 闪躲媒体採访 。直到最近海淀法院的一则刑事判决 , 揭开了当年的内情 。据闫某向办案机关陈述 , 2009年8月4日 , 其父闫永喜因涉嫌贪污被中纪委双规 , 经同学介绍 , 他找到了同学的父亲尹某帮忙摆平此事 , 并答应给尹某疏通关係的费用 。见面后 , 尹某说他认识中纪委的人 , 可以把其父亲从中纪委弄出来 , 并保证不会判刑 。据海淀法院审理查明 , 2009年8月至2010年4月间 , 尹某虚构能帮助闫某父亲闫永喜免予刑事处罚的事实 , 在海淀区清华科技园的咖啡厅等地 , 分多次骗取闫某328万元 。受审骗子已判5年 , 服刑期间押回京受审闫某先后给了对方328万后 , 直到2010年4月中旬再联繫尹某时就找不到了 。同年年底 , 闫永喜被提起公诉 。2011年9月16日 , 闫永喜因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 , 数罪併罚判处无期徒刑 , 其情妇毛旭东因检举有功 , 被判有期徒刑20年 , 弟弟闫永成和下属李昕分别获刑10年和13年 。后闫永喜抗诉 , 北京高院终审维持原判 。而在此期间 , 尹某因犯契约诈欺罪于2010年7月2日被刑事拘留 , 2011年12月12日被判刑5年 , 并已在辽宁省监狱管理局抚顺市南花园监狱服刑 。直到此次“捞人”骗局暴露 , 他又被押解回北京受审 。骗局不存在的中纪委“陈处长”尹某及其律师都坚称无罪 。63岁的尹某是辽宁省瀋阳市人 , 他辩解称他之所以同意捞人 , 是自己有个陈姓朋友在中纪委当处长 , “陈处长”答应办理此事 , 但他记不清“陈处长”电话了 , 只知道他住在西山八大处 , 具体地址也不清楚 。而闫永喜儿子给的钱 , 他也分六次给了“陈处长” , 但“陈处长”没有打过条 。尹某称 , 在知道捞人未果后 , 曾试图向被害人表达还款意愿 , 而且坚持自己真的见过“陈处长”的身份证 , 知道他现年60岁 。不过 , 公诉团通过手机调取人口信息系统资料 , 通过身份信息查询 , 未能在北京市範围内搜寻到姓名为陈某的40岁至70岁男性 , 也没有与“陈处长”身份特徵契合的人 。而中纪委出具的证明也显示 , 该单位没有叫陈某的工作人员 。法院审理认为 , 尹某的行为构成诈欺罪 。一审以诈欺罪判处尹某有期徒刑14年6个月 , 罚金30万元 。与此前判处的有期徒刑5年 , 罚金20万元并罚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8年 , 罚金50万元 , 并继续追缴328万元 , 予以没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