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史上一个女子的抗争引发的一场法律变革( 二 )


和世俗观念抗争
父系社会的显著特征就是重男轻女 , 缇萦的父亲淳于意也不两样 , 出了问题 , 他想到的是自己没有儿子 。因为没有儿子 , 他不拿家当家 , 到处交游 。因为他医术高明 , 对一些不治之症不肯治疗 , 因此被病家怨恨并告发 。这也可以看做是没有儿子的原因 , 假如他有儿子 , 告发他的人有可能害怕结怨仇家而费一番思量 。缇萦是一个弱女子 , 听到父亲的话她也会哭 , 但她并没有沉默 , 而是选择了奋起抗争 。她跟随父亲到了首都长安 , 并上书皇帝 。从齐国到长安 , 路途万里 , 其艰辛可想而知 。如果说这个可以通过毅力坚持的话 , 上书皇帝则更是需要超常的勇气和智慧 , 缇萦是一个小官的孩子 , 是一个没有爵位、没有继承资格的女子 , 她敢于上书皇帝 , 没有一种抗争精神是做不到的 。
和法律条文中的非人性的一面抗争
缇萦的上书 , 抓住了一个最根本的东西 , 人性中的悔恶向善 。一个人可能一时会有罪恶的念头 , 但是 , 大部分人都会对自己的不法行为后悔 , 真正死不悔改的人少之又少 。肉刑这种侮辱性的刑罚恰恰是堵住了人们悔改之路 。缇萦大胆地指出了这种刑罚的弊端 , 提出了“想走改过自新之路”这个人性中悔过向善的最基本的东西 。所以 , 她不是仅仅提出“愿意被收入官府做奴婢”为父亲顶罪 , 而是先指出肉刑的非人性 , 然后说让父亲能够“改过自新”!难怪这样的抗争能都得到汉文帝的认可!如果不是缇萦和法律条文的抗争 , 而她仅仅选择替父亲顶罪 , 汉文帝能够引起自责并作出废除肉刑的决定吗?
和法律传统抗争
封建社会的观念 , 父业子承 , 相对应的是“父债子还” 。如果犯的不是十恶不赦之罪 , 按照汉代的法律传统 , 是可以用其他方法抵罪的 , 比如说以钱抵罪 。如果淳于意有儿子 , 他可以选择以自身或其他方法抵顶其父之罪 , 但是淳于意只有女儿 , 没有儿子 , 他没有了指望 , 他只有哀叹:“生孩子不生儿子 , 遇到紧急情况 , 就没有用处了” 。可是缇萦不认可 , 她主动提出以自己没入官府做奴婢为条件 , 换取父亲的自由 。所以说她是在和法律传统抗争 。女子被没入官府为奴婢 , 一般情况是自身犯罪或者是受父、夫牵连 , 主动提出来以身为父亲抵罪 , 不是当时的社会传统 , 也就不是当时的法律传统 , 缇萦这样做了 , 所以说是抗争 。
当然 , 缇萦的抗争能够引发一场法律的变革还有一些必不可少的条件 , 如汉代社会的开明、汉文帝宅心仁厚等等 。诸侯国的太仓令算不上大官 , 一个小小官吏的女儿为何能够给皇帝上书?而这样一个小女子的上书又为什么能够交到皇帝手上?想想吕后能够“称制”当上实际上的皇帝 , 汉武帝的母亲嫁了人生了孩子还能再嫁给皇帝 , 就可以知道汉代对女子的宽容 , 它既超过了前人 , 也为后世整个封建社会所不及 。缇萦的上书 , 隐含着对法律条文的指责 , 汉文帝看到了缇萦的上书 , 没有生气发怒 , 这不是一般皇帝能够做到的 。汉文帝不但做到了 , 还从自身寻找原因 , 并做出了检讨和改变 , 当然是这场变革的主角 。不管怎么说 , 这场法律的变革是由缇萦上书救父引起 , 她的孝心、智慧和敢于抗争的勇气令人敬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