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山东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助推乡村振兴,截至9月中旬,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157件

大众网·海报新闻采访人员 董昊骞 通讯员 高忠祥 崔强 济南报道
“这笔钱对我们来说真的是雪中送炭,非常感谢!”日前,在青岛市崂山区检察院举行的司法救助金发放仪式现场,刘女士在拿到救助金的一刻,激动地表达着感激之情。
刘女士在青岛打工期间被人打伤,伤人者没有赔偿能力,而她家在农村,丈夫身患残疾,家庭本就困难,无力负担后续治疗费用。崂山区检察院在办理本案时发现上述线索后,立刻开展相关调查,发现刘女士符合司法救助的条件,于是立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为其申请了1万元司法救助金。
司法救助工作是检察机关主动融入、服务脱贫攻坚大局的重要抓手。今年以来,山东检察机关扎实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专项活动,深入推进司法救助工作。截至9月中旬,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157件,发放救助金1998万元,救助件数排名全国第一。其中救助农村地区生活困难当事人602件710人,发放救助金721万元。

脱贫|山东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助推乡村振兴,截至9月中旬,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157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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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实地调查司法救助案件
筑牢司法救助“压舱石”
山东省检察机关将司法救助工作融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的伟大实践,省院党组多次研究部署司法救助工作,制定出台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专项活动实施方案,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对申请人生活困难,要做到能救就救、能救尽救、及时救助,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永永远远的都要牢记在心里。”山东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勇对司法救助工作高度重视。
2020年12月11日,他驱车200多公里赶往菏泽,主持召开听证会,为皇某申请发放了15万元的司法救助金。
在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期间,全省检察机关将司法救助工作列入“政法为民36件实事”,作为巩固教育整顿成果、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重要举措抓紧抓实,稳步扩大司法救助案件规模,优化提升多元救助综合帮扶效果,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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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勇检察长主持召开司法救助公开听证
工作中,全省检察机关注重理念更新,积极主动作为,实现了司法救助工作“三个转变”。从“因访救助”向“因案救助”转变,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提起公诉等环节办理救助853件,基本实现检察办案环节“应救即救”“应救尽救”;从“刑事案件被害人救助”向“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当事人救助”转变,救助民事、行政案件当事人130件;从“坐等群众上门”向“积极主动救助”转变,依职权主动提起司法救助947件,占全部救助案件的42%。
德州市陵城区检察院行政检察部门在办理王某香申请行政审判监督案时,发现司法救助线索,主动移送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启动救助程序,并将该案层报省检察院。省、市、区三级检察院对申请人进行联合救助,发放救助金5.5万元。同时积极协调有关单位,为申请人解决其他工伤保险待遇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等17万余元,实现了司法救助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该案被最高检评为检察机关办案部门主动发现并移送办理司法救助线索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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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到村民家中调查核实情况
“部署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专项活动,是新时代新发展阶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满足人民群众更多司法需求的现实需要,是以更高标准推进检察工作、更好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长远安排,体现的是检察机关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政治担当。”山东省检察院第十检察部主任郭琳介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