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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事业单位职称评聘计划备案工作的通知》(豫社办〔2022〕86号)精神,结合许昌实际,现将禹州市2022年事业单位职称评聘计划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1)单位自治 。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 。事业单位在专业技术岗位和相应空空缺岗位比例内自主确定本年度职称评聘计划 。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在备案的评聘计划内进行职称申报和聘用 。
(2)公开透明 。事业单位应当将备案后的评聘方案及时在本单位公示,实行职称申报和推荐“五公示”制度,接受职工和社会的监督 。
(3)加强监管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履行监管和业务指导责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综合管理、指导和监督,实行一次性备案和网上公示,确保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
二 。归档程序
(一)事业单位按照政策规定,在专业技术岗位和相应空空缺岗位的比例内,自主确定年度职称评聘计划和未来两年拟评聘计划(包括以考代评、以岗转评、只聘不评),经主管部门同意,报县(市、区)职称管理部门审核汇总,报市职称管理部门备案,并作为事业单位在网上公示 。
(二)事业单位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未达到最高控制标准的,应当根据事业发展和人员情况逐年逐步到位;若相应岗位无空空缺,则不适用评聘计划 。
(三)实行网上备案 。市职称管理部门统一公示全市职称评聘计划后,各单位通过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上报评聘计划,并上传《许昌市2022年事业单位职称评聘计划备案表》(见附件1)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及聘用最新备案表》(加盖主管部门公章) 。
(四)备案结果及时公示,接受监督 。事业单位年度职称评聘计划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并网上公示后,应当及时在本单位公示,接受本单位职工和社会监督 。
(五)坚持年度评聘计划一次性备案和网上一次性公示制度 。
三 。比例控制标准
(1)事业单位在充分考虑可持续发展和队伍建设要求的基础上,按照统筹兼顾、竞争上岗的原则,对专业技术人员培养成长的岗位空进行判断 。
(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有空个岗位时,按照本单位当年专业技术岗位实有人数2%-4%的比例核定高级职称(高级职称与副职称之和)评聘计划(其中,小学、幼儿园高级职称评聘计划按1%-2%的比例核定),中级职称评聘计划按4%-6%的比例核定 。
实行以县管校、按学段定岗的教育教学单位,应按学段划分城乡,按上述递增比例申报和备案年度评聘计划 。同时,他们必须提供学校板块内各学校评聘计划的分布明细,与全市事业单位年度评聘计划一并进行一次性网上公示 。
(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满额或超额时,自上次备案评聘计划起的会计周期内,按照超额10%以内的“二合一”、超额10%-15%之间的“三合一”申报 。超职数超过15%的,不能申报年度评优聘用计划 。该股人员职位的变动将截至2022年7月 。
(四)2021年许昌市工程系列中级职称和部分县区中小学中级职称未评审备案 。保留涉事单位2021年中级职称评聘计划,2022年评聘计划备案时,从空中的岗位数中扣减2021年相应的评聘计划数 。
四 。归档时间和材料
(一)备案时间
市政府直属单位由主管部门统一报送备案,截止日期为8月2日,逾期不再上报和公示 。
(二)备案材料
1.加盖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公章的《许昌市2022年事业单位职称评聘计划备案表》(附件1);
2.市级主管部门和县(市、区)职称管理部门汇总填写《事业单位2022年度职称评聘计划汇总表》(附件2,含电子版);县(市、区)职称管理部门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