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京报
近日,云南文山市发布了一则《关于加强文山市区犬类管理的通告》(下称《通告》) 。《通告》称,在文山市区7:00至22:00禁止遛犬 。此通告一出引发网友争论 。官方回复称,该规定无强制性,以劝导教育为主 。
居民认为“一刀切”规定太死板
昨日,采访人员从文山市人民政府网站上看到该《通告》,《通告》称,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养犬管理,优化市民居住环境,维护公共安全和治安秩序,文山城规划区范围内犬类一律实行拴养或圈养,不得放养 。通告内包含七项,其中第二项中的第二条写道,在文山市区养犬,应遵守携犬出户时,犬只必须使用束犬链,犬链长度不得超过1米,并由成年人牵引,早上7:00至22:00禁止溜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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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通告对犬只禁止进入区域、疫苗防疫、粪便清理、乘坐交通工具和电梯等方面也做了相关规定 。通告还称,违反上述规定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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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该通告内容,昨日有文山居民告诉采访人员,强烈支持文明养犬,规定遛狗时间能降低宠物伤人几率,也能让清洁人员在固定的时间里对宠物粪便等进行统一清理 。
也有居民认为,该规定有种“一刀切”的感觉,并不是很合理 。“养宠物狗的人都知道,每天都必须带狗出去溜达,每个人的情况都不同,这个规定时间太死板了 。”文山居民张女士家里养了一只金毛犬,她告诉采访人员,自己和父母住在一起,有时候她不在家便是父母替她遛狗 。“晚上十点后才能出门遛狗,我父母都七十几岁了,老人家这么晚出门会不会有安全隐患?我有独身女性朋友养狗的,大晚上出门遛狗,是不是也不太安全?”
官方:非强制性规定无处罚措施
昨天11时30分左右,新京报采访人员联系到文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队办公室,办公室唐主任称,该时间段是根据文山的实际情况制定 。“早上七点后和晚上十点前,许多市民会外出散步锻炼,但过去有些遛狗市民不给狗拴绳,造成狗扑人、随地大小便的情况,引来许多市民投诉,因此我们设立了这一规定 。”
唐主任称,该通告无强制效力 。“这只是一份通告,并非强制性的法律法规,我们现在是以劝导教育为主,没有具体的惩罚措施 。”
对于该通告颁布后是否有效果,唐主任告诉采访人员效果明显 。“以前遛狗的人多,影响市民锻炼、上下班,有时一天能接到两三个投诉电话,规定出来后,我们办公室目前还没接到投诉 。”
对于网友认为该条例规定“一刀切”的看法,唐主任称,条例的合理性可进行探讨,但要通过相关程序才能进行修改 。
声音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
“一刀切”行政命令不人性化
新京报采访人员梳理发现,近年来多地对居民遛狗时间出台相关规定,但标准有些许差异,多数要求养犬人不得携犬在白天出门遛狗,比如云南楚雄、陕西富平、浙江临海、浙江瑞安,其中陕西富平详细规定处罚措施,对于违反遛狗规定的,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其余均没有规定处罚措施 。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表示,这一规定不太妥当 。“设立7时到22时这个时间段禁止遛狗,有什么科学依据?”
汪玉凯认为,要对这一问题进行治理,重点不应落在限制遛狗时间上,而是在养犬的细节治理,例如督促狗主人遛狗牵绳、清理粪便等,让这些细则能真正落地实施,才是犬类管理的关键 。